维峰电子(301328):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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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8月23日 21:26:0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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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维峰电子: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维峰电子 |
保荐代表人姓名:盛培锋 | 联系电话:0755-33015698 |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隆泰 | 联系电话:0755-33015698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不适用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一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 工作内容 |
| 由于前期受公共卫生事件影响,项
目相关施工作业受到一定程度限
制,减缓了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
使得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与原
计划投资进度存在一定差异。
公司已于2024年3月4日分别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
案》,同意将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
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6
月30日;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4)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5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4年2月23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关于募集资金管理、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董监高履职规范等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关于股份限售和股份锁定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 | 是 | 不适用 |
4.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
回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关于承诺履行约束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0.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1.关于租赁房产瑕疵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2.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的
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3.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4.关于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盛培锋 吴隆泰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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