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气派科技(688216):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8月23日 21:36:23 中财网
原标题:气派科技: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216 公司简称:气派科技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气派科技688216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证券事务代表
 表) 
姓名文正国王绍乾
电话0769-898866660769-89886666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气派科技 路气派大厦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气派科技 路气派大厦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1,915,994,584.351,865,430,086.082.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709,685,728.67745,300,254.67-4.78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313,103,782.50247,304,265.5226.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40,595,709.81-69,429,249.77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46,833,806.80-83,722,533.09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37,452,358.29-1,097,665.10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5.58-8.15增加2.57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38-0.66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38-0.66不适用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8.119.18减少1.07个百分点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8,110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 比例 (%)持股 数量持有有 限售条 件的股 份数量包含转融 通借出股 份的限售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 结的股份数量

梁大钟境内自然 人47.7351,150,000000
白瑛境内自然 人10.0810,800,000000
童晓红境内自然 人1.351,450,000000
施保球境内自然 人1.011,079,800000
周琴飞境内自然 人0.79850,000000
虞玉明境内自然 人0.79845,19400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国有法人0.75801,862000
北京昆石天利投资有 限公司-宁波昆石天 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境内非国 有法人0.72772,507000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员工持股 计划境内非国 有法人0.71765,398000
鼎泰四方(深圳)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鼎泰 四方福宝成长FOF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 有法人0.59635,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1、上述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公司实际控制人梁大钟 和白瑛是夫妇关系,合计持有公司57.81%股份;白瑛女士持 有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2.86%的份 额;2、除以上股东存在的关联关系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