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华电能源(600726):华电能源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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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8月23日 21:56:38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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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华电能源:华电能源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726 900937 公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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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郎国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付璐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长江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报告期内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经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相关风险,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内“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中的“ (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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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6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2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2
| 备查文件目录 | 一、载有董事长郎国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付璐璐、会计机构负责人
吴长江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 | 二、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
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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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常用词语释义 | | |
| 公司、本公司 | 指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装机容量 | 指 | 发电设备的额定功率之和 |
| 华电集团 | 指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
| 华电煤业 | 指 |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 锦兴公司、锦兴能源 | 指 | 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 |
| 上网电量 | 指 | 电厂所发并接入电网连接点的计量电量,也称销售电量。 |
| 利用小时 | 指 | 机组实际发电量折合成机组额定容量时的运行小时数。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华电能源 |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Huadian Energy Company Limite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HDECL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郎国民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 公司注册地址 | 哈尔滨市香坊区高新技术开发区19号楼B座 |
| 公司办公地址 |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09号 |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50001 |
| 公司网址 | www.hdenergy.com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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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 |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法务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华电能源 | 600726 | *ST华源 |
| B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华电B股 | 900937 | *ST华电B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9,294,386,949.07 | 10,081,282,282.12 | -7.8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29,594,542.11 | 118,250,673.18 | 432.4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36,897,999.53 | -14,871,674.66 | 不适用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9,973,977.62 | 675,083,847.07 | 19.98 |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223,503,844.07 | 3,488,334,887.35 | 21.08 |
| 总资产 | 28,451,183,672.38 | 29,114,260,391.27 | -2.28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01 | 700.0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01 | 700.0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0.06 | -0.002 | 不适用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33 | 3.35 | 增加12.98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 11.33 | -0.42 | 增加11.75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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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冲销部分 | 106,486,862.41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78,939,401.79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0,046,493.09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114,035.62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48,739.60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4,741,510.73 | |
| 合计 | 192,696,542.58 |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电联”)发布的数据,2024年上半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累计4.66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1%,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3.1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8.8%,第二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6.9%,第三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 11.7%,城乡居民用电同比增长 9.0%。2024年上半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1666小时,同比降低71小时。其中,煤电2203小时,同比降低41小时。本公司是黑龙江省最大的发电供热企业。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投入运行的控股煤电发电企业共计8家,控股装机容量为641.2万千瓦,占黑龙江省统调煤机装机容量的31.58%。
截止2024年6月30日,黑龙江省总发电装机容量4702万千瓦,同比增加375万千瓦。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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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火电装机容量2571万千瓦,占比54.68%(其中煤机装机容量2212万千瓦,生物质装机容量254万千瓦);水电装机容量235万千瓦,占比5%;风电装机容量1282万千瓦,占比27.26%;光伏装机容量614万千瓦,占比13.06%。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热电联产、区域规模优势。公司作为黑龙江省最大的发电及集中供热运营商,电、热源结构不断优化,市场份额不断提高;工程及物资配套板块运营稳健发展,形成了相互支撑、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为公司未来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公司干部职工政治站位高,坚持目标引领,紧紧围绕中心任务,积极应对风险挑战,强化履职担当,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
三是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始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公司规范运作与投资者关系管理,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是优质、丰富的煤炭资源。锦兴公司的注入,进一步强化了公司发电、供热、煤炭、工程“四位一体”的产业格局,提升了公司核心竞争力,降低行业周期波动影响,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实现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4年上半年,公司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重点,夯实安全环保基础,狠抓提质增效登高,抓实内控防风险,推动改革深化提升,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夯实安全环保基础,能源保供能力持续增强。一是响应政府号召,提前开栓、延期停热,公司供热企业平均供热天数达190天。积极应对超强超长寒潮,创造公司所有29台火电机组和8台热水炉同时在网运行历史纪录,保暖保供工作获省委省政府高度评价。二是持续提升供热服务,累计受理办结热用户投诉、报修近3.3万件,连续两年回访率、办结率达到100%。三是及时处理突发故障,富发春节期间迅速处理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热水炉设备突发故障,有效避免大面积用户低温事件发生,获地方政府高度赞扬。上一采暖季8家供热主体进入政府信用评价“红榜企业”,哈热公司等6家单位被各地市政府予以通报表扬。
(二)狠抓提质增效登高,价值创造取得积极成效。一是拓展发电空间,深入挖掘机组调峰潜力,电力营销创效显著提升。二是持续推进热电联产企业煤炭控价,引导市场煤炭价格下行,抓好冬煤夏储工作,燃煤拓源降本提升效益。三是严格管控煤炭生产成本,通过对标等方式,深入推进“提质增效、增收节支”工作,原煤直接生产成本同比去年大幅降低。 四是全力争取政策,挖潜增收取得实效。
(三)全面推动改革创新,内生动力活力有效释放。一是量化重点改革指标,深挖改革经验,加快建设适应企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二是完善对标管理体系,开展系统内外横向对标,全面提升对标管理水平。抓好内控合规风险管理,创一流工作持续深化。三是深入开展职工岗位创新创效活动,41项成果被行业协会等组织表彰,其中4项晋级参加全国QC成果交流发布,科技创新持续加强。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全资及控股电厂完成发电量 97.74亿千瓦时,上网电量完成 85.80 亿千瓦时,机组含税平均电价480.15元/兆瓦时;机组平均利用小时1,524小时;上半年供热量完成3,872万吉焦;煤炭产量555.32万吨。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284.5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2.24亿元。2024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92.94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0亿元。
基本每股收益为0.08元,每股净资产为0.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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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9,294,386,949.07 | 10,081,282,282.12 | -7.81 |
| 营业成本 | 6,999,204,527.56 | 7,953,406,939.28 | -12.00 |
| 销售费用 | 87,621,073.42 | 100,679,242.35 | -12.97 |
| 管理费用 | 83,516,348.01 | 87,848,139.70 | -4.93 |
| 财务费用 | 333,804,815.66 | 406,567,059.03 | -17.90 |
| 研发费用 | 1,875,659.92 | 4,196,230.00 | -55.3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9,973,977.62 | 675,083,847.07 | 19.9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2,183,860.58 | -96,350,093.77 | 不适用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3,140,583.94 | -3,243,086,298.83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公司发电量及煤炭销量同比减少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公司燃料成本减少及煤炭销售成本减少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减少、租赁费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管理费用中折旧和摊销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置换高利率贷款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研发人员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采购燃料支出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现金支出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借款增加及借款利率较上年同期下浮影响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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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 本期期
末金额
较上年
期末变
动比例
(%) | 情况说明 |
| 在建工程 | 651,793,763.01 | 2.29 | 487,321,358.11 | 1.67 | 33.75 | 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工程项
目投入增加所致。 |
| 合同负债 | 207,561,497.34 | 0.73 | 1,063,948,839.63 | 3.65 | -80.49 | 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将预收
热费确认收入所致。 |
| 应收款项融资 | 37,561,260.00 | 0.13 | 18,396,884.98 | 0.06 | 104.17 | 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收到的
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 预付款项 | 733,134,961.00 | 2.58 | 493,759,484.87 | 1.70 | 48.48 | 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预付工
程款增加所致。 |
| 其他应收款 | 6,659,688.33 | 0.02 | 11,893,195.63 | 0.04 | -44.00 | 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投标保
证金减少所致。 |
| 应付账款 | 1,452,344,320.75 | 5.10 | 2,174,268,786.37 | 7.47 | -33.20 | 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应付燃
料款减少所致。 |
|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 3,612,789,533.82 | 12.70 | 2,066,824,944.85 | 7.10 | 74.80 | 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一年内
到期的借款增加所致。 |
| 其他流动负债 | 21,351,309.56 | 0.08 | 77,703,283.97 | 0.27 | -72.52 | 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公司待
转销项税减少所致。 |
| 其他综合收益 | 175,610,077.92 | 0.62 | 116,803,946.56 | 0.40 | 50.35 | 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参股单
位持有的股票价值变动影响
所致。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定期存款、履约保函、资金冻结、环境恢
货币资金 590,299,967.17
复治理专用资金及土地复垦基金
应收账款 360,000,000.00 保理质押借款
固定资产 3,721,449,750.07 售后回租资产、借款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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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4年6月末长期股权投资为8.31亿元,比年初增加0.69亿元,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参股企业盈利及其他综合收益增加所致。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资产
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
允价值
变动损
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
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
提的减
值 | 本期购
买金额 | 本期出
售/赎
回金额 | 其他
变动 | 期末数 |
| 其他 | 35,112,540.19 | | | | | | | 35,112,540.19 |
| 其他 | 29,700,000.00 | | 3,874,530.74 | | | | | 29,700,000.00 |
| 其他 | 9,900,000.00 | | 5,065,107.30 | | | | | 9,900,000.00 |
| 其他 | 8,120,028.00 | | | | | | | 8,120,028.00 |
| 合计 | 82,832,568.19 | | 8,939,638.04 | | | | | 82,832,568.19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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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控股企业情况 单位:万元
| 控股企业名称 | 所处行业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
例 | 截至2024年6
月30日总资产 | 2024年1-6月
净利润 |
| 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 |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 143,753 | 51.00% | 924,101.02 | 124,759.58 |
| 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
有限公司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
应业 | 50,580 | 90.50% | 136,682.61 | 2,651.43 |
| 华电黑龙江能源销售有限
公司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
应业 | 2,000 | 100.00% | 2,162.16 | 150.91 |
| 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
应业 | 50,920 | 53.32% | 218,849.53 | -4,332.65 |
| 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
有限公司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
应业 | 12,699 | 56.63% | 29,192.56 | -400.42 |
| 华电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研究和试验发展 | 16,667 | 100.00% | 28,127.26 | -1,017.53 |
2024年1-6月,单个控股企业净利润占公司净利润10%以上的子公司为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
2.主要参股企业情况 单位:万元
| 参股企业名称 | 所处行业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
例 | 截至2024年
6月30日总
资产 | 2024年1-6月
净利润 |
| 哈尔滨市哈发热力有限责
任公司 | 电力、热力生产和
供应业 | 600 | 23.00% | 7,911.25 | 1,365.02 |
| 北京中电恒基能源技术有
限公司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
务业 | 6,144 | 47.30% | 99,619.26 | 1,695.10 |
| 黑河市兴边矿业有限公司 |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 16,980 | 30.00% | 40,264.62 | -1,22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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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6月,哈尔滨市哈发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净利润同比上升3.58个百分点;北京中电恒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5.64个百分点。黑河市兴边矿业有限公司同比下降30.10个百分点。以上参股单位对公司本报告期净利润影响均未达到5%。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电力市场风险
预测下半年,黑龙江省内用电需求仍保持低速增长,随着电力现货市场开始试运行,新能源机组大比例接入,公司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将积极跟踪国家及行业有关政策,加快煤电机组的技术升级和转型发展,认真分析电力市场运行情况,探索电力现货市场管控策略,加强电力供需形势研判,充分抓住迎峰度夏、迎峰度冬的关键时机,保质保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煤炭销售风险
煤炭销售包含量、质、价、产、运、销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其风险主要包括合同签订风险、货款回收风险、煤质确认风险。下一步要继续强化风险管控力度,一是规范合同签订与和法律审核,及时完成合同签订。二是建立客户信用评估体系,保障货款及时回收。三是加强煤质检测过程监督,及时处理煤质争议并尽快结算。
3、安全环保风险
公司部分机组投产较早,环保设施运行时间较长,安全环保压力较大。公司将严格落实国家各项能源保供安全生产措施,扎实做好设备治理,持续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化各重点领域风险的隐患排查,坚决防范事故发生。加大环保设施治理力度,不断提升环保管理水平,确保各类环保风险可控在控。
4、燃料供应风险
黑龙江省内煤炭自保严重不足,煤炭产区资源匮乏,省内现有煤矿规模小、产能低,结构性能源供应短缺,燃料库存可供发电供热生产耗用天数存在不稳定风险。下一步一是及时沟通政府相关部门增加省内煤供应量,协调蒙东增加煤炭供应量。二是稳定战略长协煤供应渠道,压实月度计划,组织催交催运,维护合同执行的严肃性和刚性。三是努力开拓俄煤资源,发挥集约优势,保障优质俄煤补充量,抓实抓牢口岸资源,做到提前锁量不丢量。四是拓展现货市场煤采购渠道,主动跑市场,掌控资源,提高厂矿直供能力。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
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
日期 | 会议决议 |
| 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月30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1月31日 | 1、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
司肖家洼煤矿购买产能置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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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指标的议案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经表决
通过。 |
| 2023年度股东
大会 | 2024年5月22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5月23日 | 1、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更换公司部分董事的
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
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
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
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4年投资项
目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
薪酬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
薪酬的议案
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
报告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经表决
通过。 |
| 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6月28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6月29日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本次会议议案经表决通过。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决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 13 页
| 魏宁 | 董 事 | 选举 |
| 齐崇勇 | 董 事 | 选举 |
| 魏宁 | 总经理 | 聘任 |
| 付璐璐 | 总会计师 | 聘任 |
| 熊卓远 | 董 事 | 离任 |
| 冯 荣 | 董 事 | 离任 |
| 李西金 | 董 事 | 离任 |
| 冯 荣 | 总经理 | 离任 |
| 李西金 | 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由于工作变动,冯荣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李西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会计师及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工作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魏宁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付璐璐女士担任公司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至公司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日止。该事项经公司十一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由于付璐璐女士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付璐璐女士将以总会计师身份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2024年07月23日起由董事长郎国民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7月2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报告期,公司董事熊卓远先生、冯荣先生、李西金先生由于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工作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选举魏宁先生、齐崇勇先生为公司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公司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日止。该事项经公司十一届九次董事会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4年4 月26日、5月23日公告。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 每 10股转增数(股)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 无 |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 14 页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共有重点排污单位10家,其中9家为热电联产企业,总装机容量为6412MW,所有机组全部加装高效除尘器、脱硫和脱硝装置、废水回收利用、烟气在线连续监测装置实现与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及华电集团公司环保信息化平台联网,各项污染物超低达标排放。煤炭企业1家,煤炭企业2台 40T/h燃煤锅炉全部加装高效除尘器、脱硫和脱硝装置、脱硫废水回收利用,并且安装有烟气在线监控CEMS装置,实现与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及华电集团公司环保信息化平台联网,各项污染物超低达标排放。
各发电企业和煤炭企业按照国家环保制度要求申领了排污许可证,生产现场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符合排放标准。灰渣采用综合利用,剩余灰渣排入贮灰场。严格按照排污许可制度“持证排污、按证排污、自证守法”开展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9家发电企业排污信息
| 发电企业名称 | 燃料种类 | SO2 | NOX | 烟尘 | 污染物排
放口
(个) | 排口布置 | 排放 |
| | | 克/千瓦时 | 克/千瓦时 | 克/千瓦时 | | | |
| | | | | | | 方式 | 方式 |
| 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
发电有限公司 | 燃煤 | 0.01 | 0.04 | 0.01 | 1 | 与排污许可证一致 | 达标 |
| 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
热电有限公司 | 燃煤 | 0.10 | 0.14 | 0.02 | 1 | 与排污许可证一致 | 达标 |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富拉尔基热电厂 | 燃煤 | 0.09 | 0.12 | 0.01 | 1 | 与排污许可证一致 | 达标 |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富拉尔基发电厂 | 燃煤 | 0.02 | 0.13 | 0.01 | 2 | 与排污许可证一致 | 达标 |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佳木斯热电厂 | 燃煤 | 0.08 | 0.12 | 0.02 | 2 | 与排污许可证一致 | 达标 |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 | 燃煤 | 0.06 | 0.15 | 0.01 | 1 | 与排污许可证一致 | 达标 |
| 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
公司 | 燃煤 | 0.09 | 0.14 | 0.01 | 1 | 与排污许可证一致 | 达标 |
第 15 页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哈尔滨热电厂 | 燃煤 | 0.10 | 0.13 | 0.01 | 1 | 与排污许可证一致 | 达标 |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 | 燃煤 | 0.07 | 0.12 | 0.01 | 2 | 与排污许可证一致 | 达标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家煤炭企业排污信息
| 企业名称 | 燃料
种类 | SO2 | NOX | 烟尘 | 污染物
排放口
(个) | 排口布置 | 排放 |
| | | 吨 | 吨 | 吨 | | | |
| | | | | | | 方式 | 方式 |
| 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 | 原煤 | 0.369 | 1.725 | 0.411 | 1 | 与排污许可证一致 | 达标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所有燃煤发电机组环保设施运行稳定,严格按照超低排放限值要求达标排放,制定应急预警机制,规范运行管理。煤炭企业2台40T/h燃煤锅炉全部加装烟气处理环保设施,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烟气排口均安装有连续在线监测系统(CEMS),严格按照超低排放限值要求,规范运行管理。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所属企业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液氨改尿素工程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上报工作,并获得当地水利部门批复,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各发电企业和煤炭企业均按照国家环保制度要求全部申领了排污许可证,做到持证排污。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10家重点排污单位全部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在生态环境部门和地方工信委备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所属企业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按照排污许可证技术规范要求,制定了2024年度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境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上公布。企业按照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开展环保监测、信息发布和填报执行报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锦兴能源受到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兴县分局环保处罚,处罚金额合计 82.8万元。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对矿井水和生活水在线自动监测设施进行更换并重新备案,后续聘请环保专家进行培训提高环保人员业务水平同时加强运维第三方管理,确保在线自动监测设施稳定合规化运行。
第 16 页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1.完成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电发厂4号机组、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切缸”改造,降低燃煤机组能耗水平,减碳效果显著。
2.实现了主排水泵房无人值守系统、井下变电所无人值守系统、主通风机无人值守系统、压风机无人值守系统,同时,采用国际先进的低能耗设备,减低能耗水平,减碳效果显著,并且取得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
3.加快智能化矿井建设步伐、推动绿色开采落地见效,实现“优”和“绿”。目前,正在建设1个智能化综采工作面。
4.推进煤矿井下全部实现采掘工作面无人(少人)操作、井下固定岗位无人值守与远程监控、各系统智能化决策和自动化协同运行。
5.对环保设备进行改造,水、气、固废治理均满足要求。顺利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通过5A认证。
(五) 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4 年本公司继续践行中央企业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持续做好定点帮扶地区消费帮扶,积极督导各家企业开展帮扶工作,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2024年上半年保持帮扶力度不减,本公司消费帮扶已完成168.65万元。
第 17 页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
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
履行 |
| 与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土地等产
权瑕疵 | 华电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 | 纳入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资产评估范围
的铁岭公司18处房屋和华电检修3处
房屋,若因尚未完成所有权转移登记
或未取得所有权证书的原因而给铁岭
公司造成资产价值减少或其他损失,
本公司将以适当方式按持有铁岭公司
的股权比例给予金山股份相应的现金
补偿。 | 2014年12月29日
说明:2022年公司
向中国华电集团有
限公司转让所持有
的沈阳金山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20.92%
股权,该事项经公
司十届二十四次董
事会和2022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详见本公
司2022年8月30
日、8月31日、9
月16日公告。 | 是 | 长期 | 是 |
第 18 页
| | 其他 | 中国华电集团
有限公司 | 本承诺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
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
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
本次交易因涉嫌本承诺人所提供或者
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
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
本承诺人将暂停转让本承诺人在上市
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
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
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
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为向证
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
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
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
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
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
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
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 | 2022年5月6日 | 否 | 长期 | 是 |
第 19 页
| | | | 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
本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
投资者赔偿安排。 | | | | |
| | 股份限售 | 中国华电集团
有限公司 | 1、本承诺人在本次交易前已经直接及
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
易完成后18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
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
转让、协议方式转让或其它方式直接
或间接转让;如该等股份由于上市公
司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而
增加的,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遵
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2、本承诺人
认购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自该
等股份发行完成后18个月内将不以任
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
市场公开转让、协议方式转让或其它
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但在适用法律
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如该
等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
本或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上
市公司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
锁定。3、若本承诺人基于本次交易所
作出的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
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承诺人将根
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 | 2022年7月25日 | 是 | 自本次交易
完成后18
个月 | 是
限售股份已于
2024年7月
8日上市流
通,本次承诺
事项履行完
毕。 |
第 20 页
| | | | 相应调整。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 | | |
| | 股份限售 | 中国华电集团
有限公司 | 自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信
息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
本公司无减持计划,将不会有减持上
市公司股票行为。上述股份包括本公
司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
及在上述期间内因上市公司分红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成的衍生
股份。 | 2022年5月6日 | 是 | 自上市公司
首次披露本
次交易相关
信息之日起
至本次交易
实施完毕期
间 | 是
本次交易已完
成,承诺事项
履行完毕。 |
| | 其他 | 中国华电集团
有限公司 |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承诺人承诺将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做到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
务、机构、财务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
任何影响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
立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
立的行为,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
东的利益,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在人员、
资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
性。(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
保证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
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
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
事、监事以外的职务(党内职务除外)。 | 2022年6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第 21 页
| | | | 2、保证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均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更换、聘任或
解聘,不得超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违
法干预上市公司上述人事任免。3、保
证上市公司的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独
立于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1、
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拥有
独立完整的资产。2、除正常经营性往
来外,保证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
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三)保证上市
公司的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
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
与承诺人共用银行账户。3、保证上市
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承诺人及控制的
其他企业兼职和领取报酬。4、保证上
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承诺
人不干涉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四)
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
司构建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拥
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与承诺人
的机构完全分开;上市公司与承诺人
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 | | | | |
第 22 页
| | | | 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2、保
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
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承诺人
不会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涉上
市公司的决策和经营。(五)保证上市
公司业务独立1、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
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
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
持续经营的能力。2、承诺人保证除通
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
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3、承诺人承诺
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保持业
务独立。(六)保证锦兴能源销售独立
1、承诺人承诺支持锦兴能源(或其通
过上市公司)拥有独立进行销售的机
构、人员和体系,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
主销售的能力。2、承诺人承诺将支持
锦兴能源(或其通过上市公司)独立开
拓煤炭销售市场,增强独立销售能力。
3、承诺人承诺不会干预锦兴能源(或
其通过上市公司)开展的煤炭销售业
务,不会以非市场化的手段和价格要
求其将煤炭向本公司指定的单位销
售。4、上述各项承诺在承诺人为上市
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且锦兴能源 | | | | |
第 23 页
| | | | 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持续有
效。 | | | | |
| | 解决关联交易 | 中国华电集团
有限公司 | 1、本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与
上市公司之间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显失公平
的关联交易,且本公司及其实际控制
的其他企业现在或将来尽量减少与上
市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2、本次交
易完成后,本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其
他企业将尽量减少或避免与上市公司
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合
理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其实际
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与上市公司按照公
平的市场原则和正常的商业条件签订
相关协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保证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保证
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
资金、资产、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
或使上市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
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公司将严
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导
致上市公司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愿意 | 2022年5月6日 | 否 | 长期 | 是 |
第 24 页
| | | | 承担赔偿责任。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
述承诺,如因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
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
司的利益受到损害的,本公司将依法
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 | |
| | 其他 | 中国华电集团
有限公司 | 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
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2、承诺不
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单位履行
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3、若违
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承诺将依法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4、本承诺出具日后
至本次交易完毕前,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填补回报
措施及其承诺相关最新监管规定时,
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公司届
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5、作为
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
公司承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确
保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
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照相关 | 2022年5月6日 | 否 | 长期 | 是 |
第 25 页
| | | | 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 | | | |
|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华电集团
有限公司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除锦兴能源
运营的肖家洼煤矿及所属另一上市公
司控股的华通兴旺煤矿外,本公司控
制的已投产煤矿还包括小纪汗煤矿、
隆德煤矿、不连沟煤矿、万胜煤矿、石
泉煤矿;在建煤矿包含西黑山煤矿、淖
毛湖煤矿、高家粱煤矿。2、除在本承
诺函出具日前所拥有的资产和进行的
业务以外,本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将
来不会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上市公
司新增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业务,也不会投资任何与上市
公司新增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
成竞争的其他企业。但是,满足下列条
件之一的除外:(1)由于国家法规、
政策等原因,由政府行政划拨或定向
协议配置给本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煤
炭资源的;(2)某个特定矿业权招标
或出让、转让条件中对投标人或受让
人有特定要求时,上市公司不具备而
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具备
该等条件的。3、本公司承诺,本次交
易完成后,在符合届时相关法律法规 | 2022年10月21日 | 是 | 本公司作为
华电能源直
接或间接控
股股东期间 | 是 |
第 26 页
| | | | 并经相关内部、外部审批同意的前提
下,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
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
则,本公司控制的煤矿和华电煤业集
团运销有限公司将在下述期间注入上
市公司,或综合运用资产重组、股权置
换、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
关业务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1)已投产煤矿(小纪汗煤矿、隆德
煤矿、不连沟煤矿、万胜煤矿、石泉煤
矿)在本次交易完成后5年内,华电煤
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
后 5年内且前述已投产煤矿全部注入
上市公司之后;(2)华通兴旺煤矿在
未停产且其所属另一上市公司按照内
部决策规定经非关联股东或董事表决
通过的前提下,在本次交易完成后5年
内;(3)在建煤矿(西黑山煤矿、淖
毛湖煤矿、高家粱煤矿)以及因符合本
承诺第 2条所述除外条件而取得的新
增煤炭资源项目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之日起 3年内,并在此之前于建成投
产后委托上市公司运营:(a)资产权
属清晰,过户或转移不存在障碍。生产
经营相关的核心资产和生产证照符合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权 | | | | |
第 27 页
| | | | 属瑕疵;(b)相关矿井已建成投产,
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情况良好,
注入上市公司后不摊薄上市公司每股
收益;(c)符合煤炭生产、矿权转让、
国有资产及上市公司监管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条件并履行必要的内外部
决策与审批程序。4、若本公司或本公
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拥有任何与上
市公司新增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新业
务机会,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
并在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
规则、内外部审批和业务准入要求的
前提下,尽力促使该新业务机会按照
合理和公平的条件优先提供给上市公
司,上市公司决定放弃该等新业务机
会的,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
业方可从事。5、本公司严格履行承诺,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立即停止
违反承诺的行为,对由此给上市公司
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6、上
述各项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华电能源直
接或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 | | |
| | 解决土地等产
权瑕疵 | 中国华电集团
有限公司 |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中国华电承诺:将
全力推动锦兴能源肖家洼煤矿及选煤
厂项目约 32,427.71平方米用地的土 | 2022年10月20日 | 是 | 承诺出具日
至2024年
12月31日 | 是 |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