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博力威(688345):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8月23日 22:01:44 中财网
原标题:博力威: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345 公司简称:博力威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敬请查阅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博力威688345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 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魏茂芝王娟
电话0769-27282088-8890769-27282088-889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 欢路6号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 欢路6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2,641,406,283.872,651,084,319.74-0.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1,120,853,314.191,157,498,514.39-3.17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829,178,418.281,278,539,969.79-35.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22,572,709.8834,842,129.11-164.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23,292,409.7651,712,136.62-145.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153,574,603.0947,081,133.01-426.1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82.84减少4.82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30.35-165.7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30.35-165.71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7.654.96增加2.69个百分点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4,39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 比例 (%)持股 数量持有有 限售条 件的股 份数量包含转融 通借出股 份的限售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 结的股份数量 
深圳昆仑鼎天投资 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42.2542,250,000000
张志平境内自然人19.8819,875,000000
刘聪境内自然人5.005,000,000000
珠海乔戈里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其他3.753,750,000000
珠海博广聚力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其他3.753,750,000000
侯建明境内自然人0.73730,000000
周国怀境内自然人0.66659,400000
孙剑波境内自然人0.47465,805000
黎仕荣境内自然人0.38376,000000
陈燕境内自然人0.36355,277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1、张志平和刘聪为夫妻关系;张志平及刘聪分别持有深圳昆 仑鼎天投资有限公司60%及40%股权,张志平任法定代表人、 执行董事,刘聪任总经理;张志平及刘聪分别持有珠海博广 聚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及84%出资份额,张志 平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志平及刘聪分别持有珠海乔戈里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及76.24%出资份额,张志平 任执行事务合伙人。2、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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