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瑞科技(688061):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061 证券简称:灿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550号文同意注册,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 1,927.68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12.69元。截至 2022年 10月 13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2,172,302,592.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72,326,590.53元,募集资金净额1,999,976,001.47元。截至 2022年 10月 13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大华验字[2022]00067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4年 06月 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209,807,267.81元。2024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 319,176,752.52元,其中置换资金 72,414,189.44元;收到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2,462,055.39元,理财产品收益 5,397,339.94元,购买理财产品余额559,000,000.00元。截至 2024年 06月 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281,811,800.03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22年第三届第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会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徐汇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和宁波银行上海闸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正常履行。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性或 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公司及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 2024年 06月 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2022年 10月 18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金额 10,668.09万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 3月 20日出具“大华核字[2023]000180号”鉴证报告核验。 2023年 3月 20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0,668.09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3,542,383.17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10月 31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157,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3年 10月 26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1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4年 06月 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 559,000,000.00元,2024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为 5,397,339.94元。 截至 2024年 06月 30日,购买理财产品余额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4月 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 2023年 5月 25日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3,4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81%,近 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 2023年 4月 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截至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 13,4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4月 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 2023年 5月 25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2,042.25万元用于投资建设芯片研发中心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 2023年 4月 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中序号3及序号 6的说明。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 4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向及实施地点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 2023年 10月 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特此公告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2024年上半年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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