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鸿(000851):公司庭外重组债权申报通知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ST高鸿 公告编号:2024-113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庭外重组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
1.关于庭外重组程序与预重整程序及破产重整程序的衔接,如未来高鸿股份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债权人在庭外重组阶段的债权申报继续有效,庭外重组期间已申报过的债权,无需再行申报。债权人基本信息、申报债权信息等各项内容将继续适用于预重整及重整程序。涉及利息、罚息、违约金、滞纳金等更新的,债权人可另行补充申报,具体补充申报方式将另行通知。 2.本公告不构成公司向债权人作出的任何形式的承诺,亦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的债权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四、风险提示 1.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对公司庭外重组的备案登记不构成法院对公司破产重整申请的受理,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截至目前,公司是否能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不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全力做好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4.1条第(九)项的相关规定,如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3.若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的审计意见。公司2021年至2023年度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 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8.1条第(四)、(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05月06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1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3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