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鸿(000851):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08月23日 22:21:11 中财网
原标题:ST高鸿: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08月19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08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应到独立董事4人,实到独立董事4人。会议的人数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一、关于对《关于终止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增资控股国唐汽车有限公司的议案》的意见
同意:4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终止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股权收购相关事项是基于审慎判断,经与交易各方充分沟通协商之后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的程序依法合规。公司终止上述收购相关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增资控股国唐汽车有限公司事项。

二、关于对《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的意见
同意:4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阅,我们认为: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科财务”)作为一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信科财务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允价确定。最终利率不得低于财务公司吸收其他成员单位同种类、同等存款规模的存款利率。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该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万岩 张天西 张伟斌 杨晓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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