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恩汽电(301488):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25日 15:50:31 中财网
原标题:豪恩汽电: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豪恩汽电
保荐代表人姓名:付爱春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保荐代表人姓名:朱锦峰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 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每月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0次
(2)培训日期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 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 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及解决措施
1.股份限售、自愿锁定股份、延长 锁定期限承诺不适用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不适用
3.稳定股价的承诺不适用
4.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承诺不适用
5.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 诺不适用
6.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不适用
7.利润分配的承诺不适用
8.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不适用
9.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10.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11.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不适用
12.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13.社保、公积金的承诺不适用
14.关于独立承担《投资协议》违 约责任的承诺不适用
15.减少房屋租赁的相关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1、2024年1月4日,国信证券因辽宁垠艺生物保 荐过程中未充分关注并督促发行人整改规范推广 费用内部控制缺失的情形、对发行人经销收入相 关事项核查不到位,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 监管函。2、2024年4月18日,国信证券奥普特 科技持续督导期间未及时督促奥普特履行募投计 划变更审议及披露程序等事项收到广东证监局出 具的警示函。3、2024年5月7日,国信证券作为 利尔达保荐机构,因利尔达上市当年即亏损,且 该项目选取的上市标准含净利润标准,收到浙江 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针对以上监管措施,国信 证券已经积极进行了相应整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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