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光电(300323):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4-058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0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75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8,075,02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13元,申购股款以货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99,999,993.12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发行登记费(不含税)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共计人民币17,088,919.96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482,911,073.16元(以下简称为“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已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且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518Z0065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6月2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2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2,070,935.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60元,股款以货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83,597,236.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6,639,845.2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66,957,390.77元(以下简称为“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27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518Z0110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情况 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8,188.56万元,累计收到结算银行利息收入合计546.93万元,累计收到理财利息收益合计356.00万元。2023年度,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项目支出金额合计9,213.25万元,直接投入承诺募投项目9,213.25万元(其中:支付项目支出9,212.24万元,支付项目银行手续费1.0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0,959.85万元。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5,483.80万元,累计收到结算银行利息收入合计445.25万元,累计收到理财利息收益合计259.65万元。2023年度,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项目支出金额合计45,483,80万元,直接投入承诺募投项目45,483,80万元(其中:Micro LED项目支出13,795.47万元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支出31,688.00万元,银行手续费支出合计0.33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4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1,916.84万元。 (三)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0,775.27万元,累计收到结算银行利息收入合计685.42万元,累计收到理财利息收益合计356.00万元。本报告期内,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项目支出金额合计2,586.7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586.11万元,银行手续费支出0.6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8,511.62万元。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4,031.48万元,累计收到结算银行利息收入合计787.64万元,累计收到理财利息收益合计766.86万元。本报告期内,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项目支出金额合计48,547.6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8,526.50万元,银行手续费支出21.18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4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4,218.76万元。 二、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已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光谷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光谷支行及本次发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京东方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共5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分别与上述5家银行、京东方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及本次发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公司相关规定及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上述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已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分别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京东方华灿光电(广东)有限公司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共5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分别与上述5家银行、京东方华灿光电(广东)有限公司及本次发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公司相关规定及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上述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2、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525.1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294.60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18,819.72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518Z0428号)。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525.1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于2021年1月7日使用募集资金294.60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6、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后续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等额资金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一般账户。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同意上述事项。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GaN基电力电子器件的研发与制造项目”受市场宏观环境影响,其建设进度和研发进度与原计划存在偏差,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因此,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规模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GaN基电力电子器件的研发与制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2、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京东方华灿光电(广东)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5,745,715.3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518Z0985号)。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901,039.8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于2023年10月30日使用募集资金3,844,675.42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 5、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京东方华灿光电(广东)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 6、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表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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