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创电气(688698):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61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 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年 12月 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5,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8,375.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 6,544.39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830.61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0年 12月 24日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年 12月 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 5-00032号)。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年 6月 1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57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9,357,77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8,854.98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 1,486.30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7,368.68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3年 9月 15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年 9月 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628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 2020年3月 23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 2020年 4月 13日经本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年 12月 24日,公司与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郭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科技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 1月 26日,本公司已按规定将“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对应的共计人民币 1亿元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于 2021年 1月 27日,依法注销开设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科技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户为“44250100019000001377”);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科技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失效。 2021年 1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依法注销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郭巷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户为“32250199759400000814”),并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新设立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年 2月 2日,公司依法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新设立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户为“487175724294”),并与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户为“32250199759400000814”)已于 2021年 2月 4日依法注销,原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自注销之日起失效,原募集资金账户的本金及利息已转存至新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 5月 13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开立的“超募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9050078801600001307)中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注销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中结余利息收入全部转存至公司自有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及该专户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公司分别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银行账户为“30330188000227540”)、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郭巷支行(银行账户为“5132180000150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郭巷支行(银行账户为“1102261829000060622”)、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银行账户为“0909240000001346”)开设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2023年 9月 22日,公司与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郭巷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郭巷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分别签署了《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年 9月 28日,本公司已按规定将“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对应的共计人民币 185,818,444.67元(含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 133,611.00元)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于 2023年 10月 25日,依法注销开设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户为“0909240000001346”),剩余销户利息 13,454.35元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失效。 截至 2024年 6月末,公司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 2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3亿元(含 1.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3.5亿元(含 3.5亿)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截至 2024年 2月 9日,上述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全部到期。除此之外,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 9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含 6亿元)的部分闲置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以及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5.5亿元(含5.5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对前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 3.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至 5.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40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 4月 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850.7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 5月8日,公司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累计金额 5,520.75万元。 本公司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23年 9月 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苏州二期变频器及伺服系统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苏州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2,140.3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节余募集资金已于 2024年 2月 19日从募集专户转出。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经审核批准后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8月24日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金额为4,095.89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累计金额为10,944.43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金额为105.70万元。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4月15日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金额为937.44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累计金额为937.44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金额为2,761.75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情况详见附表。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26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注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利息收入投入导致。 注 3: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金额为 41,197.69万元,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使用成本,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采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但尚未置换的金额为 105.70万元,考虑 银行票据支付情况后,公司实际投资金额为 41,303.39万元,实际投入进度 98.74%,截至到报告期末,尚有部分项目尾款未支付。 注 4、注 5:“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的差额主要系利息收入与项目尾款及节余募集资金形成。 注 6:“苏州二期变频器及伺服系统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本报告实现经济效益为 30,322.31万元,达到了预计效益。 附表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注 3: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金额为 29,375.45万元,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使用成本,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采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但尚未置换的金额为 2,761.75万元,考虑 银行票据支付情况后,公司实际投资金额为 32,137.19万元,实际投入进度 41.54%。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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