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希通信(68865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25日 16:15:26 中财网
原标题:康希通信: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希通信”、“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康希通信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重大风险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 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1,791.04万元和-2,352.95万元,同比 2023年上半年分别下降 696.80%和 2,437.52%,主要原因系:为持续保持竞争力,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使得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2,079万元。2024年上半年,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其他主要财务指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与行业趋势相一致;所处行业不存在产能过剩、持续衰退或者技术替代等情形;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二、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 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 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 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康希通信签订《保荐协议》, 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 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 公告康希通信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 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 况
4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康希通信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 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 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 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5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 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 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康希通信业务情 况,对康希通信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各项承诺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康希通信及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 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 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保荐机构督促康希通信依照相关规定健全 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 度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 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 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保荐机构对康希通信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 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康希通信的内控制 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 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 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督促康希通信严格执行信息披露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 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 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 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 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 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 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保荐机构对康希通信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 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的情况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 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的情况,并督 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康希通信无控股股东,在持续督导期间,康 希通信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 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未履行承诺事项的,保荐人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康希通信无控股股东,在持续督导期间,康 希通信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 的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3关注社交媒体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和传闻,及时针 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 应当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 实不符的,保荐人应当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 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当及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在持续督导期间,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 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 公司涉嫌违反《股票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二)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 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 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 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 他情形在持续督导期间,康希通信未发生前述情况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 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 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16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 当知道之日起 15日内按规定进行专项现场核查: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 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 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 重大异常;(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人认为 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在持续督导期间,康希通信不存在前述情形
三、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人员对上市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包括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董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监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等文件,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发现的问题
(1)专利诉讼和 337调查情况
2024年 5月,公司获悉 Skyworks Solutions, Inc.,Skyworks Global Pte Ltd. 和Skyworks Solutions Canada, Inc.(以下统称 Skyworks)在美国加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起诉公司子公司康希通信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和 GRAND CHIP LABS, INC.专利侵权。

2024年 7月,公司获悉 Skyworks根据《美国 1930年关税法》第 337节规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调查申请(以下简称“337调查”),主张公司子公司康希通信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和 GRAND CHIP LABS,INC.制造及对美出口、销售的特定射频前端模块(“FEMS”)以及含有该模块的下游产品侵犯其专利权,请求 ITC发布普遍和有限排除令以及禁止令。337调查所涉及的专利与 2024年 5月 Skyworks在美国加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起诉的专利侵权所涉及的专利相同。

2024年 8月,公司获悉 ITC就本案签发了调查立案通知书(NOTICE OF INSTITUTION OF INVESTIGATION),正式确定案号为 Inv.No.337-TA-1413。

(2)专利诉讼和 337调查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聘请律师团队应对本次专利诉讼和 337调查,根据与律师团队签订的聘用协议,初步约定律师费、专家费以及其他费用合计为 936.58万美元,实际支付金额将根据案件进度、律师实际工作时间以及费用实际发生情况进行调整,以上费用支付可能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2、整改情况
上述问题不涉及整改事项。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持续跟进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五、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公司产品在射频前端领域主要性能指标已经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但从产品知名度以及行业影响力来看仍与国际知名企业存在较大差距。目前公司正处于发展阶段,根据 Yole统计的数据,Skyworks、Qorvo等国际知名厂商主导市场份额,而公司的市场占有率较小,市场份额仍存在较大差距。

公司经营规模相对较小,与国际知名射频芯片厂商相比,公司目前无自建的晶圆制造产线,生产能力不及国际知名厂商等。公司作为射频前端芯片的研发企业,如若不能通过持续提升技术更新能力和产品研发能力来增强产品影响力及扩大市场规模,将因为市场竞争加剧而面临被淘汰的风险。

1、研发力量不足及技术迭代的风险
近年来,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快速发展,工艺、设计的升级与产品更迭相对较快,Wi-Fi等无线通信技术标准升级及迭代也较快,目前 Wi-Fi 6/6E标准处于市场规模化普及阶段,2024年 1月 Wi-Fi联盟推出了 Wi-Fi 7认证计划,Wi-Fi 7协议产品陆续获得大众关注并在 2024年上半年持续发展。公司目前已推出 Wi-Fi 6/6E、Wi-Fi 7的 FEM产品。

Skyworks、Qorvo和立积电子等境外知名射频芯片厂商经营历史长,在收入规模、技术积累、市场地位、人才储备等方面竞争优势明显,能够深度参与新一代协议标准制定。与境外知名射频芯片厂商相比,公司资本规模较小,研发力量相对薄弱。若公司未来因研发投入不足、技术人才储备不足及创新机制不灵活或行业技术迭代过快等因素,导致公司无法快速、及时推出满足新一代无线通信技术标准要求的新产品,公司将在市场竞争中处于落后地位,进而对公司市场份额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知识产权纠纷的风险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拥有专利技术 29项。公司通过申请专利、与员工签署保密与竞业禁止相关协议等方式进行知识产权保护。但仍存在部分核心技术被竞争对手模仿或恶意诉讼的可能性,从而对公司产品的技术竞争力或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在研发过程中,公司通过自主技术研发,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但是在出海销售的过程中,境外友商出于保护自身的市场垄断地位,延缓甚至阻碍公司发展境外业务的目的,存在采取向法庭提起侵权诉讼、申请 337调查等手段恶意扰乱公司正常经营的可能性。若上述情形发生而公司未能开展有效的应对措施,将可能影响公司产品推广进度,或影响公司产品进入特定区域市场,从而对公司长期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客户较为集中的风险
2024年上半年,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的金额为 19,734.44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87.90%。

公司经营业绩与头部通信设备厂商的经营情况相关性较高,如未来头部通信设备厂商的市场份额下降或竞争地位发生重大变动,或公司与头部通信设备厂商的合作关系发生变化,公司将面临订单减少或流失等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采购战略发生较大变化,或由于公司产品质量等自身原因流失主要客户,或目前主要客户的资信情况和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主要客户或终端客户遭到贸易制裁、技术制裁等,导致公司无法继续维持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将对公司经营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供应商较为集中的风险
公司采用 Fabless经营模式,专注于集成电路的设计业务,晶圆制造、封装和测试等环节分别委托予晶圆制造企业、封装测试企业代工完成。2024年上半年,公司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占比为 78.33%,采购集中度较高。

公司主要晶圆及封测供应商为稳懋、宏捷科技、三安集成、华天科技甬矽电子等,在当前集成电路制造产能供给波动、国际贸易局势变化等情形下,虽然公司已在境内、境外采取了可替代的供应商策略,仍不排除该类供应商因各种原因造成公司采购产品无法稳定供应、按时交付的可能性,使得公司亦无法按时向下游客户交付相应产品,从而影响公司正常销售业务的开展及后续获取销售订单的能力,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业绩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2,450.64万元,同比增长 31.77%,其中:第一季度实现 8,226.75万元,第二季度实现 14,223.8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91.04万元,同比下降 696.80%,其中:第一季度为-2,406.97万元,第二季度为 615.9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52.95万元,同比下降 2,437.52%,其中第一季度为-2,745.57万元,第二季度为 392.62万元。

虽然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但受到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等因素影响,净利润仍出现下滑。若公司未来研发项目进展或研发成果产业化不及预期,或不能有效应对行业市场波动、国际贸易纠纷、终端市场消费需求不足等多重环境变化,可能导致公司业绩继续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
1、毛利率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无线路由器、智能网关、AP等无线网络通信设备领域以及智能家居等物联网领域,近年来下游市场发展迅速,但该市场具有产品和技术更迭较快、新进入者逐步增加等特点。

2024年上半年,公司综合毛利率为 22.19%。为维持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必须根据市场需求不断进行产品的迭代升级和创新,如若市场竞争加剧、公司未能契合市场需求率先推出新产品或新产品未达预期出货量导致公司产品价格大幅下降,将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下降,进而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存货跌价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和发出商品构成,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存货账面净额为 26,468.7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15.59%。

若市场需求环境发生变化、市场竞争加剧、经销商经营不善或公司不能有效进行销售渠道管理、优化库存管理、合理控制存货规模,可能导致产品滞销、存货积压,存货跌价风险提高,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的应收账款逐步增加。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净额为 25,121.48万元。

公司采用直销、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若出现客户资信不良、因公司管理不善造成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并形成坏账的情况,将对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4、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及境外销售,主要以美元进行结算。公司自签订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至收付汇具有一定周期。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若公司未能准确判断汇率走势,或未能及时实现销售回款和结汇导致期末外币资金余额较高,将可能产生汇兑损失。汇率波动可能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5、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024年上半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46%。

公司净资产规模较发行前大幅增长,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存在因净利润无法与净资产同步增长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四)行业风险
1、市场拓展不足及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网络通信设备与物联网终端设备市场,并向手机端Wi-Fi等市场拓展,公司各产品应用领域的竞争情况如下:在网通端 Wi-Fi FEM领域,目前仍由 Skyworks、Qorvo和立积电子等境外厂商占据主导,境内厂商市场份额占比仍相对较低。境内参与该领域的厂商分为两类,一类是以手机蜂窝通信射频前端芯片为主要业务的境内厂商,近年来也向 Wi-Fi FEM领域拓展,一类是以公司等为代表专业化 Wi-Fi射频前端芯片境内厂商,逐渐向在手机端 Wi-Fi FEM领域拓展。目前,手机端 Wi-Fi FEM市场仍主要由境外厂商占据主导地位,但部分以手机蜂窝通信射频前端芯片为主要业务的境内厂商也已推出手机端Wi-Fi FEM产品。在 IoT FEM领域,境外厂商仍占据主导地位,境内厂商市场份额相对较低。

从国产替代进程来看,上述领域均仍由境外厂商占据主导地位,存在较大的国产替代空间。各领域下游终端客户基于供应链安全需求,也在推进射频前端芯片的国产化进程,以实现供应链安全可控。但芯片国产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各厂商的自身情况不尽相同,其国产化推进进程与迫切性也各异。若未来国际贸易环境、市场竞争格局发生变化,导致射频前端市场国产化不及预期,将使公司面临市场空间拓展不足,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在上述领域中,与境外知名射频芯片厂商相比,公司在资产规模、收入规模、产品布局等方面尚存在一定差距,公司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相对偏弱。若国际芯片厂商凭借其资金实力等优势,进一步加大研发资源投入、市场推广力度,而公司产品无法继续保持现有的市场竞争力,将可能导致公司产品销售增速乃至市场份额下降,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在上述领域中,公司也面临着境内企业逐步增加及竞争加剧的风险。

若新进入企业在产品、技术、市场方面不断提升竞争力或者采取更激进的定价策略等,将可能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市场份额降低,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所处的 Wi-Fi射频前端芯片市场也面临着竞争企业数量增加的风险。若新进入企业在产品、技术、市场方面不断提升竞争力或者采取更激进的定价策略等,将可能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市场份额降低,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从市场拓展角度来看,公司在手机端 Wi-Fi FEM与 IoT FEM领域面临市场拓展风险:手机端 Wi-Fi与网通端 Wi-Fi在应用场景、应用载体、下游客户方案选择等方面的差异,两个市场间存在一定的技术及客户壁垒。若公司在手机端Wi-Fi领域无法推出满足该领域对产品性能要求的产品或在市场推广过程中难以进入下游客户供应体系,将导致公司难以拓展手机端 Wi-Fi市场,对公司的业绩成长性产生不利影响。IoT FEM市场在应用领域及客户分布方面更为分散,若公司在 IoT市场开拓的过程中难以进入中大型终端客户的供应体系,将导致公司在IoT FEM市场的拓展不及预期,对公司的业绩成长性产生不利影响。

2、下游市场需求短期波动的风险
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网络通信设备与物联网终端设备市场,该等市场受经济周期性波动、全球通胀、国际贸易环境、地缘冲突等宏观因素及数字信息化进程、技术迭代更新等因素影响。

若经济周期波动、全球通胀、国际贸易环境恶化、地缘冲突加剧等因素影响市场需求、数字化进程不及预期、技术迭代更新不及预期,导致公司所处市场的需求增速可能出现波动甚至负增长,进而对公司产品下游市场空间拓展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现有主要客户或终端客户的采购规模可能相应出现波动,公司未来开拓新客户的难度也可能相应增加,从而对公司产品的销售规模造成不利影响,使得公司收入增长率下降,甚至出现业绩波动的风险。

3、产品价格波动、销售不及预期及采购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经营业绩受产品销售价格、产品销售数量及原材料采购价格影响较大。

在公司持续经营过程中,若下游市场议价能力大幅提升或公司因自身经营战略需要,可能使得公司产品销售平均单价出现大幅下降;若因市场整体需求下降或公司自身市场占有率下降,可能使得公司产品销售数量不及预期;若晶圆等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上涨,可能使得公司产品毛利率大幅下降。上述不利因素的出现都将造成公司利润总额下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
近年来,国际贸易摩擦不断,部分国家通过贸易保护的手段,试图制约中国半导体等产业的发展。公司始终严格遵守中国和他国法律,但国际局势瞬息万变,一旦因国际贸易摩擦导致公司业务受限、客户采购或者供应商供货受到约束,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

近年来,美国对中国半导体产业出台了多项制裁措施。公司客户主要为境内通信设备厂商及ODM厂商,若中美贸易摩擦加剧,公司客户可能面临经营受限、订单减少的局面;若公司未能成功拓展新客户,极端情况下可能出现公司的营业收入大幅下滑,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其他重大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于“新一代 Wi-Fi射频前端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泛IoT无线射频前端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等,各项目均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市场环境,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未来发展战略联系紧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投资项目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仍存在因市场空间增长受限、市场竞争加剧、射频前端芯片市场国产化进程不及预期、客户拓展不及预期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项目延期或无法实施,或者导致投资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2、实际控制人控制力偏弱的风险
公司股权结构相对分散,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彭宇红直接持股 9.32%、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股 0.03%,赵奂直接持股 7.98%、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股 0.40%,PING PENG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股 0.48%,各自持股比例均未超过 30%。PING PENG、彭宇红与赵奂三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 17.30%股份,并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合计控制公司 8.16%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 25.46%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可能导致公司未来股权结构甚至是控制权发生变化。此外,PING PENG、彭宇红与赵奂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就三人以一致行动人的身份参与公司决策和管理相关事项进行了约定,如果各方终止一致行动协议,公司的控制权关系可能发生变化,进而对公司经营管理及公司治理的稳定性、连续性造成一定风险。

六、重大违规事项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七、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4年 1-6月2023年 1-6月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22,450.6417,038.2531.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1,791.04300.11-696.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2,352.95100.66-2,437.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11,222.01-1,547.69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2024年 6月 30日2023年 6月 30日增减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160,163.50161,486.28-0.82
总资产169,796.68170,698.55-0.53


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 1-6月2023年 1-6月增减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220.0083-608.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220.0083-608.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0.05540.0028-2,078.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10.30减少 1.4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1.460.10减少 1.56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2.6317.62增加 5.01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同比上升 31.77%,主要原因系:行业公认 2024年为 Wi-Fi 7元年,公司较早布局 Wi-Fi 7而使得该技术协议产品业务增长较快。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696.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2,437.52%,主要原因系:为持续保持竞争力,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使得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2,079万元。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相比上年同期增加 146.42%。

4、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 608.43%、稀释每股收益同比下降 608.43%,主要原因系:2024年上半年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

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 2,078.57%,主要原因系:综上,公司 2024年上半年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具备合理性。

八、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的射频前端芯片设计企业,采用 Fabless经营模式,主要从事 Wi-Fi射频前端芯片及模组的研发、设计及销售。

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产品创新,公司在射频前端芯片领域已拥有较多的技术积淀和持续创新能力,自主研发取得了基于 CMOS、SOI、GaAs等多种半导体工艺平台,设计 PA、LNA、开关等多种射频前端芯片并进行模组集成的核心技术。公司形成了研发团队及技术优势、产品优势、品牌及客户优势、供应链保障优势、高效及时响应的本地化服务优势。

2024年上半年,公司继续深耕射频前端芯片领域,在该领域持续开展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持续保持原有竞争优势。

综上,2024年上半年,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九、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公司以技术研发为核心,为维持产品及技术优势,持续投入较多研发支出。

2024年上半年,公司研发费用为 5,081.20 万元,较上年同期研发支出增长69.25%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 22.63%,较上年同期研发费用率增加了 5.01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2024年上半年,公司各在研项目如期开展,进展正常,并取得相应的研发成果。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实现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2024年上半年,公司共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1件。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累计拥有有效授权发明专利 17件、实用新型专利 12件、软件著作权 6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其他类知识产权 44项。

不适用。

十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32)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63,68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0.50元。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 66,864.00万元,扣除尚需支付的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4,179.89万元之后的余额人民币 62,684.1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年 11月 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保荐费(前期已支付 300.00万元)、审计费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不含增值税)2,716.9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9,967.21万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11月 14日全部到位,并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于 2023年 11月 14日出具了众会字(2023)第 09584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38,807.33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66,864.00
减:券商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4,179.89
收到募集资金总额62,684.11
减: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2,716.90
募集资金净额59,967.21
加:募集资金利息及理财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401.23
减:募投项目投入19,561.10
购买理财产品净支出2,000.00
募集专户2024年6月30日余额38,807.33
2024年 1-6月,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
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股

姓名职务直接持股数间接持股数合计
PING PENG董事长、总经理、核心 技术人员-2,040,6352,040,635
赵奂董事、副总经理、核心 技术人员33,870,2131,682,44635,552,659
彭雅丽董事、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财务总监-6,202,1146,202,114
胡思郑董事10,322,382-10,322,382
宋延延董事---
邢潇董事---
张其秀独立董事---
邹雪城独立董事---
袁彬独立董事---
秦秋英监事会主席-76,61376,613
万文杰职工代表监事-9,2079,207
姚佳莹监事-94,41294,412
虞强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 员-8,322,2198,322,219
陈文波副总经理-1,510,4801,510,480
合计44,192,59519,938,12664,130,721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三、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