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博电子(688375):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08月25日 16:15:31 中财网
原标题:国博电子: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75 证券简称:国博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3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于2024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博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1)内容和格式符合监管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3)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的未来发展以及资金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从未来更加有利于公司发展和回报投资者的角度出发,本方案符合要求,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039.1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额度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039.1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72,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2,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特此公告。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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