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自控(002877):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 2024年 8月 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会议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相关制度,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吴明芳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章玲洁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戚国胜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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