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世宝(002703):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世宝”、“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7号)批准,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数量 32,987,74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0.6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999,995.67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912,250.65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4,087,745.02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4年3月20日到账,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80号)予以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地直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公司实施“智能网联汽车转向线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主要聚焦未来转向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落地,布局汽车智能化线控转向控制技术、汽车线控四轮转向控制技术、高安全性转向控制模块化设计技术。因此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 本报告及附件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有差异,这些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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