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泰神(300204):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26日 16:05:56 中财网

原标题:舒泰神: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204 证券简称:舒泰神 公告编号:2024-31-05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45号文批准,于 2011年 4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7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5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87,675万元。截至 2011年 4月11日止,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后的 83,629.625万元已全部存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支行开设的 0200059009200006249账户中。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宁信会验字(2011)0033号《验资报告》验证。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3,159.285万元。

2024年 01月份至 06月份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7.556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4,168.757万元,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余额为 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0.00万元(包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帐号初始存放金额期末余额
020031681910003475753,629.625 
11006127401801001553820,000.000 
0109097800012010909099910,000.000 
1101400160000015452  
银行帐号初始存放金额期末余额
12007880374202  
110909693410116 0.000
110909693410113 0.000
110909693410909 0.000
11014933689004 0.000
699649188  
604312388  
8039100000001627  
630916791 0.000
 83,629.6250.000
注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专户 2016年已销户,详见本报告二、(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注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专户已于 2013年销户,详见本报告二、(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注 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专户已于 2013年销户,详见本报告二、(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注 4: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专户 2016年已销户,详见本报告二、(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注 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专户 2014年已销户,详见本报告二、(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注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专户 2024年已销户,详见本报告二、(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注 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专户 2024年已销户,详见本报告二、(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注 8: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专户 2024年已销户,详见本报告二、(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注 9: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专户 2024年已销户,详见本报告二、(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注 10: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专户 2020年已销户, 详见本报告二、(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注 11: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专户 2020年已销户, 详见本报告二、(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注 12: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专户 2019年已销户,详见本报告二、(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注 1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专户存款余额为 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1年 5月 6日,公司将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分别拨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并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丧失保荐资格,不能继续担任本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公司聘请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持续督导保荐机构。2011年 11月 1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分别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2年 12月 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决定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两个银行分别增设共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现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到期后,公司将陆续把募集资金转存至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在内的以上三个银行专户。2013年 6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分别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3年,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的存款到期,公司将这两个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至 2013年末,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专户、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2014年 8月 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决定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开设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专户募集资金转存至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专户。

2014年 8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14年 8月 20日,公司注销平安银行北京清华园支行专户。至 2014年末,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变更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专户、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专户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专户。

2015年 12月 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决定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分别增设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并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专户募集资金转存至上述两个银行专户。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专户。2016年 1月 18日,公司注销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专户。2016年 2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届时,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变更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专户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专户。

2016年 6月 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决定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专户募集资金转存至上述银行专户。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专户。2016年 7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16年 7月15日,公司注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专户。至 2016年末,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变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专户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专户。

2017年 3月 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决定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专户部分募集资金转存至上述银行专户。2017年 5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因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无协议签署权限,协议签订主体调整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届时,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变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专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专户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专户。

2017年 8月 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决定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并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专户部分募集资金转存至上述银行专户。2017年 9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因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无协议签署权限,协议签订主体调整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至 2017年末,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变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专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专户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专户。

2018年 2月 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决定在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专户部分募集资金转存至上述银行专户。2018年 3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因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无协议签署权限,协议签订主体调整为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专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专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专户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专户。

2019 年 3月 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决定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全部募集资金转存至上述银行专户;将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全部募集资金转存至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专户。2019年 4月,募集资金转出后注销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专户。2019年 4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因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无协议签署权限,协议签订主体调整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 2019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变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专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专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专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专户。

公司于 2020年 4月 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 2020年 4月 24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由于发行需要,公司决定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 的保荐协议终止,德邦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金公司承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于 2020年 9月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 4月,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因资金结转完成后销户。

公司于 2022年 12 月 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 2023年 1月 10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以下简称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由于发行需要,公司决定聘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担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与原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的保荐协议终止,中金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国金证券承接。

2023年 10月 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按要求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 11月 13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2024年 1月,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专户(0116、0113、0909)、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专户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销户。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专户。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2023年 10月 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2023年 11月 13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上述事项相关内容已于 2023年 10月 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39.157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超募资金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1、公司超募资金金额为 61,031.285万元。

2、2012年 3月 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北京三诺佳邑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3,000.000万元增资全资子公司北京三诺佳邑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当时的保荐机构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本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3,000.000万元对北京三诺佳邑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并出具了《德邦证券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增资子公司的核查意见》。

上述事项相关内容已于 2012年 3月 20日及 2012年 4月 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

2012年 6月,北京三诺佳邑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增资及工商变更手续,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于 2012年 6月 26日在指定3、2012年 3月 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北京舒泰神新药研究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增资全资子公司北京舒泰神新药研究有限公司。

公司当时的保荐机构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本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2,000.000万元对北京舒泰神新药研究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出具了《德邦证券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增资子公司的核查意见》。

上述事项相关内容已于 2012年 3月 20日及 2012年 4月 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

2012年 6月,北京舒泰神新药研究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成增资及工商变更手续,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于 2012年 6月 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了该事项。

4、2012年 9月 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北京诺维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500万元收购北京诺维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公司当时的保荐机构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本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收购诺维康100%股权事项,并出具了《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北京诺维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上述事项相关内容已于 2012年 9月 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

2012年 9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 2,000.000万元首期股权收购款。2012年 11月,北京诺维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于 2012年 11月 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了该事项。因截至 2014年底“注射用凝血因子 X 激活剂”项目尚未取得二期临床批文,根据合同约定,股权转让价款调整为 1,000.000 万元,公司将无需再向北京诺维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方支付取得二期临床所有批文的股权转让款项 2,500.000万元;同时,北京四环科宝制药有限公司应退还 1,000.000 万元保证金。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分别于 2017年 6月、2017年 10月、2017年 12月、2018年 1月收到北京四环科宝制药有限公司退还的保证金合计 1,000.000万元。公司已于 2018年 2月将退还的保证金额合计 1,000.000万元转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5、2015年 8月 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5,000.000万元对外投资暨增资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德丰瑞 60%的股权。

公司当时的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本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增资德丰瑞60%的股权事项,并出具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增资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上述事项相关内容已于 2015年 8月 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

2015年 9月和 11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 1,030.000万元股权增资款。2015年 9月,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于 2015年 9月 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了该事项。2016年 6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 1,000.000万元股权增资款。2017年 12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 150.000万元股权增资款。2018年 1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350.000万元股权增资款。2018年 10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 100.000万元股权增资款。2021年 6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 350.000万元股权增资款。2021年 9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 120.000万元股权增资款
2022年 04月 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决定将增资控股子公司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的投资总额由 5,000万元调整至 3,100万元。2022年 05月 12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北京德丰瑞股权增资款 3,100.00万元。

6、2016年 6月 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扩建冻干粉针剂和固体制剂生产车间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0000万元投资扩建冻干粉针剂(以苏肽生计)和固体制剂(以舒泰清计)生产车间项目,同时购置生产车间配套的公用工程设施设备和生产设备 67台(套)。

公司当时的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蛋白药物中试生产车间项目事项,并出具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等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上述事项相关内容已于 2016年 6月 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

2019年 3月 3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同时调整固体制剂生产车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实施进度,投资总额由 4,500.000万元调整为2,800.000万元。2019年 3月 26日,公司召开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支付扩建冻干粉针剂和固体制剂生产车间项目款 2,656.395万元。

7、2017年 6月 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蛋白药物中试生产车间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司超募资金 15,000.000万元投资建设蛋白药物中试生产车间项目。

公司当时的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蛋白药物中试生产车间项目事项,并出具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上述事项相关内容已于 2017年 6月 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

2021年 2月 8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名称、实施内容和实施进度及调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决定将蛋白药物中试生产车间项目名称调整为生物药中试生产车间项目,同时调整实施内容和实施进度,并将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由 15,000万元调降至 10,000万元。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2021年 2月 25日,公司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支付投资建设生物药中试生产车间项目款 8,008.080万元。

8、2017年 8月 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4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000.000万元收购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原股东 40%的德丰瑞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舒泰神持有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

公司当时的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本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原股东 40%的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事项,并出具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上述事项相关内容已于 2017年 8月 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

2017年 9月,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持有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公司于 2017年 9月 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了该事项。

2017年9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600.000万元支付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40%股权投资款;2017年 10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800.000万元支付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40%股权投资款;2017年 11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398.800万元支付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40%股权投资款;2018年 7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201.200万元支付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40%股权投资款; 2018年8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00.000万元支付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40%股权投资款;2019年 9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00.000万元支付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40%股权投资款;2020年 8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40.000万元支付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40%股权投资款;2021年 8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40.000万元支付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40%股权投资款;2022年8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40.00万元支付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40%股权投资款。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支付收购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40%股权款6,820. 00万元。

9、2018年 2月 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设立四川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0,000.000万元对外投资并设立四川全资子公司, 实施建设医药生产基地项目。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上述事项相关内容已于 2018年 2月 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

2018年 3月,四川舒泰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取得了眉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坡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于 2018年 03月 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了该事项。

2023年 6月 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 决定终止 “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四川舒泰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项目 (建设四川医药生产基地项目 )。 2023年 06月 28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累计支付四川全资子公司投资款 7,150.000万元。

10、2018年 6月 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美国全资子公司 Staidson BioPharma Inc.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00万美元对美国全资子公司 Staidson BioPharma Inc.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舒泰神持有美国子公司 100%股权,总投资额增加至 1,000.000万美元。保荐机构发表了同上述事项相关内容已于 2018年 6月 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

2018年 9月,公司以超募资金支付美国全资子公司 Staidson BioPharma Inc.增资款500万美元,按照增资时即期汇率折合人民币 3,443.90万元。

11、2020年 8月 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美国全资子公司 Staidson BioPharma Inc.的议案》,为支持公司创新生物药物研发业务的长足发展,进一步提升子公司海外研发实力,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6000万元(约合 857万美元)对美国全资子公司 Staidson BioPharma Inc.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舒泰神持有美国子公司 100%股权。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上述事项相关内容已于 2020年 8月 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累计以超募资金支付美国全资子公司 Staidson BioPharma Inc.增资款 857万美元,按照增资时即期汇率折合人民币 5,529.753万元。

12、2021 年 2 月 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8,3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2021年 2月 25日,公司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上述事项相关内容已于 2021年 2月 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

2022年 4月 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4,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2022年 5月 12日,公司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上述事项相关内容已于 2022年 4月 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

2023年 10月 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项目结项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2023年 11月 13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上述事项相关内容已于 2023年 10月 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39,332.629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3、对于超募资金,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将妥善安排使用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14、截止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为 82,040.757万元(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等收益)。

(三)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6年 6月 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4,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 2年内有效,2016年 7月 7日,公司 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17年 6月 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收益凭证的议案》,决定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不超过64,000.000万元额度范围之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收益凭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8年 6月 20日。

2018年 4月 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的议案》,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券商保本型收益凭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年 12月 31日。

2019年 4月 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的议案》,决定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券商保本型收益凭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年 12月 31日。

2020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的议案》, 决定继续使用不超过 6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择机购买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券商保本型收益凭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8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的议案》,决定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择机购买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券商保本型收益凭证,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低风险理财对象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使用时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2022年 08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的议案》,决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券商保本型收益凭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时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年 6月30日止。

上述事项相关内容已分别于 2016年 06月 21日、2017年 6月 26日、2018年 4月 26日、2019年 4月 27日、2020年 4月 28日、2021年 8月 23日、2022年 8月 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本报告期不涉及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2016年 6月 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扩建冻干粉针剂和固体制剂生产车间项目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 10,000.000万元投资扩建冻干粉针剂(以苏肽生计)和固体制剂(以舒泰清计)生产车间项目。

为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考虑到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实际实施进展的调整,公司于 2019年 3月 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和实施进度的议案》,决定终止冻干粉针剂生产车间项目,同时调整固体制剂生产车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实施进度, 投资总额由 4,500.000万元调整为 2,800.000万元。当时的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2019年 3月 26日,公司召开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2、2017年 6月 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蛋白药物中试生产车间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司超募资金 15.000.000万元投资建设蛋白药物中试生产车间项目。

由于公司包括 STSG-0002等多个创新生物药研发项目陆续进入临床研究阶段,对样品的制备需求不断增加,考虑到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部分研发项目的快速推进和中试生产车间需求的匹配情况,结合目前中试生产车间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司拟将蛋白药物中试生产车间项目名称调整为生物药中试生产车间项目,同时调整实施内容和实施进度,2021年2月 8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名称、实施内容为生物药中试生产车间项目,同时调整实施内容和实施进度,并将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5,000万元调降至 10,000万元。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2021年 2月 25日,公司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3、2022年 4月 17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决定将增资控股子公司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的投资总额由5,000万元调整至 3,100万元。

为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考虑到公司基于业务优化整合需要对全资子公司德丰瑞实施吸收合并,合并后不再涉及新增募集资金的投入,2022年 4月 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将增资控股子公司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的投资总额由 5,000万元调整至 3,100万元。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2022年 5月 12日,公司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4、为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考虑到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实际实施进展的调整,公司于 2023年 6月 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四川舒泰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四川医药生产基地项目)。2023年 6月 28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上述事项相关内容已于 2023年 6月 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止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有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其他违规行为。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8月 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83,159.28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850.000        
3.43%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调整后投资 总额 (1)本年度投 入金额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 /(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22,128.00022,128.000 20,388.84392.14%2013年1,952.840
 1,739.1571,739.1571,739.1571,739.157100.00%  不适用
 23,867.15723,867.1571,739.15722,128.000  1,952.840
         
4,500.0001,000.000 1,000.000100.00% 0.014不适用
2,000.0002,000.000 2,000.000100.00% 2.883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续)
单位:人民币万元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调整后投资 总额 (1)本年度投 入金额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 (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3,000.0003,000.000 3,000.000100.00% -1,221.595不适用
5,000.0003,100.000 3,100.000100.00%  不适用
7,000.0007,000.000 6,820.00097.43%   
        不适用
10,000.0002,800.000 2,656.39594.87%2020-2-13 不适用
15,000.00010,000.000 8,008.08080.08%2023-8-29 不适用
10,000.0007,150.000 7,150.000100.00% -0.054不适用
增资美国全资子公司 Staidson -765.638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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