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昌驱动(603583):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4-035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公告格式(2023年 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58号)核准,向胡仁昌等十四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392,24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60.8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48,5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2,367.5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46,132.42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年 10月 9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893《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498,028,033.22元,明细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瑞信证券于 2020年 10月 27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与保荐机构瑞信证券于 2023年 7月 21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人民币:
欧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4,127.58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智慧办公驱动系统升级扩建项目:项目仍在持续建设中,暂未投产。 2)数字化系统升级与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项目仍在持续建设中。 3)捷昌全球运营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仍在持续建设中。 4)补充营运资金: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资本金实力,满足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增强抵御经济大幅波动风险的能力,保障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但由于该项目主要用于增加公司营运资金,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5)欧洲物流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项目仍在持续建设中,暂未投产。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 9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欧洲物流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等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外汇事项已经保荐机构同意,并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已使用 2,339,635.78欧元募集资金置换了“欧洲物流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自有外汇。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决议,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5,0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新增现金管理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0年 10月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结余利息收入共计 16.54 万元已按规定转至“智慧办公驱动系统升级扩建项目”专户中继续使用,并已办理完毕“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本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的情况。 (二)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8月 27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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