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恒兴新材(603276):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8月26日 16:56:18 中财网
原标题:恒兴新材: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276 公司简称:恒兴新材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恒兴新材603276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吴叶吴叶
电话0510-878650060510-87865006
办公地址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宁支路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宁支路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1,818,358,645.171,880,816,443.76-3.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1,737,499,779.331,758,999,535.59-1.22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356,769,612.82312,580,769.1614.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31,831,900.8244,243,529.09-28.05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24,470,487.0343,528,083.77-43.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1,575,361.265,729,486.65-127.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1.825.55减少3.73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150.28-46.43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150.28-46.43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9,250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宜兴市中港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46.9597,500,00097,500,000 
宜兴港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6.2613,000,00013,000,000 
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上海金浦国调并 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其他5.7811,999,99811,999,998 
张千境内自 然人3.196,630,0006,630,000 
宜兴市千叶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3.136,500,0006,500,000 
陈坚境内自 然人1.934,000,0014,000,001 
上海三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1.934,000,0014,000,001 
上海金浦欣成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苏州苏商联合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1.934,000,0014,000,001 
王恒秀境内自 然人1.883,900,0003,900,000 
张翼境内自 然人1.192,470,0002,47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张千先生持有中港投资 31%的股权,是中港投资的 实际控制人之一。 2、张千先生任港兴管理监事,持有其 15%的股权,是 港兴管理的实际控制人之一。 3、张千先生任千叶管理执行董事、总经理,持有其 100% 的股权。 4、张千先生与张翼女士为姐弟关系。 5、张翼女士持有港兴管理 5%的股权。 6、王恒秀先生担任中港投资的执行董事,持有其 30% 的股权。 7、上海金浦国调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及苏州苏商联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 上层股东中存在董事任职的交叉,具体情况为:吕厚军 在金浦国调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上海 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担任董事长职务;吕 厚军在苏商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谦越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中担任董事长职务;吕厚军在苏商投资的基金 管理人上海金浦欣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担任董事长 职务。 8、除上述情况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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