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禹股份(30151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26日 17:10:47 中财网
原标题:舜禹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舜禹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小金联系电话:0755-81902000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嘉联系电话:0755-819020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每月查询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露文件一致否,详见本报告“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 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1次,远程通讯方式列席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1次,远程通讯方式列席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未现场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无,拟于下半年开展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项目工作内容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 报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4年 4月 28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 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最新资本市场政策解 读以及募集资金规范使用与管理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详见本报告“二、保荐人发现 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 施”之“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 用”详见本报告“二、保荐人发 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 的措施”之“5.募集资金存 放及使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公司自 2023年 7月上市以来 在实施“营销渠道建设项目” 的过程中,存在超出实施地点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即为了 扩大京津冀以及福建区域的 市场影响力,在毗邻天津的北(1)向公司管理层阐述募 集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敦促公司管理层提升合规 意识,提请公司加强募集资 金使用的管理,避免再次发 生此类问题;(2)督促公司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京、毗邻厦门的福州使用募集 资金购置办公场地、车位及办 公场地装修等,未经董事会审 议及披露。公司于 2024年 4 月 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 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 议案》,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补 充审议。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补充审 议上述事项,及时履行审议 程序和信息披露;(3)提请 公司加强相关人员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的学习。 保荐机构将加强对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的持续 督导,督促公司在募集资金 使用与披露过程中,认真履 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 序,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 合规。保荐机构已于 2024 年 4月 28日对公司主要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人员开展募集资金使 用的专项培训。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 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2024年 1-6月,公司营业收入 小幅下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较 2023年 1-6月存在 一定程度下降,主要原因系: (1)受宏观经济环境、地方 政府预算调整等因素影响,公 司污水处理业务收入有所下(1)了解核查公司业绩情 况及其变动的原因,并与同 行业上市公司业绩变动情 况进行对比分析;(2)督促 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 度,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督 促公司在披露的半年度报 告中充分揭示风险并清晰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降;(2)公司上市后为提高市 场竞争力,不断拓展业务布 局,公司人员薪酬、市场宣传、 渠道拓展等支出增加,以及股 权激励计提的股份支付导致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有所增 加;(3)受宏观经济环境等因 素影响,客户付款延期,资金 回笼周期进一步延长,公司回 款金额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从而使得计提的减值损失有 所增加。解释业绩变动原因;(3)督 促公司做好 2024年下半年 经营规划,采取措施提高公 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 成本,提高经营业绩,确保 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4)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督 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并按期推进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投产,进一步提升 产品产能、提高产品研发和 技术创新能力,积极开拓市 场,提高销售收入,努力开 拓新的利润增长点,从而提 升公司的竞争力。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 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限售、减持意向及减持事宜 的承诺不适用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不适用
3、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的承诺不适用
4、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不适用
5、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不适用
6、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不适用
7、关于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 诺不适用
8、关于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不适用
9、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10、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经核查,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 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整改情况报告期内,本保荐人未因舜禹股份持续督 导项目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监管措施,报告期内,舜禹股份未受到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措 施。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小金 黄 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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