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特股份(002886):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7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沃特股份”)董事会编制了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8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630,03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89.68元,扣除发行费用 12,147,594.0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7,852,395.6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年 8月 11日出具《验资报告》(中喜验资 2023Y00046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鉴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重庆沃特智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沃特智成”)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年产 4.5万吨特种高分子材料建设项目”,借款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含 1亿元),借款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借款金额将全部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需求分期向重庆沃特智成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为 3年,重庆沃特智成可视其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协商延期或提前偿还公司借款。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重庆沃特智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坡支行,账号:0406040120010023403)合计收到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账号:767977478769)转入的募集资金 6,500万元。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26,143.17万元(包含前期自有资金投入),2024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4,875.68万元,其中用于实施“年产 4.5万吨特种高分子材料建设项目”3,814.18万元,用于实施“总部基地及合成生物材料创新中心建设项目”1,061.50万元。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6,143.17万元,收到募集资金利息(含现金管理)共 234.07万元,;公司进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 7,8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24,900万元。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中行深圳分行”)开设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行深圳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募投项目“年产 4.5万吨特种高分子材料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沃特智成,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授权,重庆沃特智成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坡支行(以下简称“重庆农商行九龙坡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农商行九龙坡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包含计划投入项目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资金及利息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6,143.17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2024年半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中喜专审 2023Z00944号《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并于 2023年 8月 28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124.49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99.62万元,置换总额为3,224.11万元。 报告期内,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 8月 2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5亿元(含 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23年 8月 21日起,最晚不超过 2024年 8月 20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24,900万元。 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 8月 2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7亿元(含 1.7亿元,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额度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累计取得现金管理收益 234.07万元,已到期赎回的本金和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余额为 7,800万元。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 7,8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24,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余部分将按照计划用于公司的募投项目建设。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制定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表1:2024年半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 6月 30日 单位:万元
注 2:总部基地及合成生物材料创新中心建设项目还在持续投入建设中,未达产。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 6月 30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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