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台华新材(603055):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6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台华新材”)拟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全资子公司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尼龙”)为母公司台华新材1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本次担保的性质:连带责任保证。 ?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由相关子公司就担保事项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台华新材拟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全资子公司嘉华尼龙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签署了相关的《保证合同》,为母公司台华新材1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经全资子公司嘉华尼龙股东会决议,同意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了《保证合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施清岛 3、注册资本:89046.6611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新型纺织材料及特种纺织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他纺织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进出口业务。(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 5、主要财务数据: 台华新材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1、债务人: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人: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和支付的下述所有债务:(1)贷款本金(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循环使用的本金),即“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金10,000万元(2)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为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有利于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良好,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552,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4.04%,全部为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对上市主体外未发生担保。 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0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未发生对外担保逾期和涉及担保诉讼的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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