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旭电子(601231):董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历次调整情况的说明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历次调整情况的说明 2024年 8月 23日,经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达成。现将本激励计划的审议及调整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 2023年 8月 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3年 8月 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官网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自 2023年 8月 29日至 2023年 9月 7日,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3年 9月 8日出具了《关于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 8月 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4、公司于 2023年 9月 15日召开了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9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个月内,公司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5、公司于 2023年 10月 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6、公司于 2024年 4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本次调整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 14.54元/股调整为 14.27元/股。 7、公司于 2024年 8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关于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的议案》。鉴于自 2023年 10月 14日至 2024年 8月 23日,公司 3名激励对象离职、11名激励对象放弃,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398人调整为 384人;6名激励对象 2023年度年绩效考核未达标,需注销其第一个行权期获授股票期权数量,因此拟注销上述离职、放弃及绩效考核未达标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63.75万份,本次调整后,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数量由 1,450.60万份调整为 1,386.85万份。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特此说明。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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