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达新材(30146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08月26日 18:15:53 中财网
原标题:恒达新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恒达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恒达新材新增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拟新增与关联方龙游宏发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发物流”)的关联交易,预计 2024年度与宏发物流累计发生关联交易不超过 1,500万元。

公司于 2024年 8月 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潘昌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基于以上关联交易的类型以及额度,此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方关联交易 内容关联交易 定价内容新增预计 金额 (万元)今年截至 2024年6 月30日已 发生金额 (万元)
宏发物流采购木浆 运输服务参照市场 公允价格 双方协商1,500.00-
  确定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名称:龙游宏发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257757057277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杨红卫
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 5月 23日
住所:衢州市龙游县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龙山路 42号 3#厂房二楼 3-2-1室 经营期限:2005年 5月 23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宏发物流的总资产为 7,929,137.64元,净资产为3,417,770.08元;2024年 1-6月营业收入为 10,184,547.09元,净利润为 273,625.07元。(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杨红卫先生及莫丽君女士合计持有宏发物流 100%股权且杨红卫先生担任执行董事、经理,其二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昌先生的岳父及岳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的规定,公司与宏发物流发生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宏发物流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以上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而发生。

2、以上关联交易均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价格按以下方式确认: (1)各项服务或商品采购定价不偏离任何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的服务或商品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2)各方具体关联交易的付款和结算方式由各方根据合同约定或交易习惯确定;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不时发生,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上述预计的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签订有关协议/合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在实际发生时均以书面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为上述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履行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公司内部审议情况
公司 2024年 8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潘昌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依据,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新增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上述事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新增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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