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宁生物(301301):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08月26日 18:15:55 中财网
原标题:川宁生物: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301 证券简称:川宁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6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通知于 2024年 8月 1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
议于2024年8月23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会议由董事长刘革新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阅了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认为编制要求和审批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 1-6月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于 2024年 8月 27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

(二)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8月 27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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