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川宁生物(301301)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振东 | 联系电话:010-57065264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光远 | 联系电话:021-61118978 |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杨光远 |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年 7月至 2024年 6月 | | | |
现场检查时间:2024.7.8至 2024.7.12,2024.8.15至 2024.8.16 |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意见 | | |
(一)公司治理 | 是 | 否 | 不适用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2)查阅“三会”文件,包括会议通
知、签到表、会议决议、会议记录、公告等;(3)实地查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了解
公司治理及独立性情况;(5)访谈公司相关人员,了解公司基本制度的执行情况,了解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勤勉尽责情况及变动情况,了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遵守相关承诺的情况。 | |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 | |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 |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 | | |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 | |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 | | |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 √ | | |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 | √ |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 | |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 | | |
(二)内部控制 | | | |
现场检查手段:(1)检查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置和制度建设;(2)查阅内部审计资料,包括
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报告等;(3)查阅审计委员会资料。 | | | |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门(如适用) | √ | |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 | | √ |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
用) | √ | |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 √ | | |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 √ | | |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
问题等(如适用) | √ | | |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 √ | | |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 | | √ |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 √ | | |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 √ | | |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
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 √ | | |
(三)信息披露 | |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文件等;(2)查阅“三会”文
件,包括会议通知、签到表、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3)查阅投资者交流的记录材料,
查阅深交所互动易网站。 | | | |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 | |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 | |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 | |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 | |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 | | |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 | |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
况 | |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2)查阅公司“三会”资料、信息披露文件;(3)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 | | |
(4)查阅公司关联交易协议等相关资料. | | | |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 | |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 | | |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义务 | √ | |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 | |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 | |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 | | | √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债务等情形 | | | √ |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 | | √ |
(五)募集资金使用 | |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与募投项目有关的“三会”及信息披露文件;(2)查阅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3)取得募集资金台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4)对大额募集资金支出
进行抽凭,检查是否符合募集资金的用途。 | | | |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 | |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 | |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 √ | |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 √ | | |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
风险投资 | √ | | |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 √ | | |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 | | |
(六)业绩情况 | | | |
现场检查手段:(1)取得公司业绩方面材料,进行财务分析;(2)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
业绩情况,与公司进行比较。 | | | |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 | |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 | |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 | |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所做出的承
诺文件;(2)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3)对公司相关人员等进行
访谈。 | | | |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
(八)其他重要事项 | |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相关“三会”文件等;(2)查阅公司对外
投资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重大合同、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审批文件;(3)查阅
行业研究报告、政策文件、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 | | |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
露 | √ | |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
披露 | | | √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
合理原因 | √ | |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
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 | | |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
者风险 | √ | |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
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 | | √ |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 | | |
本次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如责任追究、审批决策等规定方面可以进一
步加强,另建议进一步加强履行募集资金使用后与保荐机构的通知义务。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