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宁生物(301301):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26日 18:15:56 中财网
原标题:川宁生物: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川宁生物(301301)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振东联系电话:010-57065264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光远联系电话:021-61118978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杨光远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年 7月至 2024年 6月   
现场检查时间:2024.7.8至 2024.7.12,2024.8.15至 2024.8.16   
一、现场检查事项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2)查阅“三会”文件,包括会议通 知、签到表、会议决议、会议记录、公告等;(3)实地查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了解 公司治理及独立性情况;(5)访谈公司相关人员,了解公司基本制度的执行情况,了解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勤勉尽责情况及变动情况,了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遵守相关承诺的情况。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1)检查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置和制度建设;(2)查阅内部审计资料,包括 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报告等;(3)查阅审计委员会资料。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 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 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 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文件等;(2)查阅“三会”文 件,包括会议通知、签到表、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3)查阅投资者交流的记录材料, 查阅深交所互动易网站。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 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2)查阅公司“三会”资料、信息披露文件;(3)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4)查阅公司关联交易协议等相关资料.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与募投项目有关的“三会”及信息披露文件;(2)查阅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3)取得募集资金台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4)对大额募集资金支出 进行抽凭,检查是否符合募集资金的用途。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 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取得公司业绩方面材料,进行财务分析;(2)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 业绩情况,与公司进行比较。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所做出的承 诺文件;(2)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3)对公司相关人员等进行 访谈。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相关“三会”文件等;(2)查阅公司对外 投资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重大合同、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审批文件;(3)查阅 行业研究报告、政策文件、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 露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 披露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 合理原因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 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 者风险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 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本次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如责任追究、审批决策等规定方面可以进一 步加强,另建议进一步加强履行募集资金使用后与保荐机构的通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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