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银科技(603106):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1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8月 20日以微信、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4年 8月26日在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 30号恒银金融科技园 A座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晓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其中监事汪洋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发生。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运行,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全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4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8月 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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