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玄科技(688608):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5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2752号”文《关于同意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向境内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0,000,000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 162.07元。截至 2020年 12月9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62,1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不含增值税)86,429,284.91元后,剩余募集资金 4,775,670,715.09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年 12月 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6,889,564.87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758,781,150.2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6018号验资报告验资确认。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本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注 2:本期转至回购证券专户的募集资金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本公司于2020年12月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为了便于募投项目实施,本公司分别于 2021年 5月和 7月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恒玄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上海恒玄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021年 6月 24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拟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专项账户(账户号:70010122002964944)予以销户,并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科技支行新设立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 7月 6日,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022年 5月 12日,本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决议终止“Type-C音频芯片升级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追加至“智能蓝牙音频芯片升级项目”。2022年 7月,本公司办理了上述募投项目于中国银行上海市张江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号:437780710681)的注销手续。 2022年 7月 28日,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恒玄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022年 11月,鉴于公司存放在平安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号:15000105701909)中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办理了该账户的注销手续。 本公司分别于 2023年 7月和 8月、2024年 1月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杭州溪棠感芯科技有限公司、恒玄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恒玄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和恒玄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鉴于公司存放在上海银行浦东科技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3004354507)及全资子公司恒玄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存放在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921282810666)对应的募投项目“智能蓝牙音频芯片升级项目”已结项,公司存放在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921423310107)及全资子公司恒玄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存放在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921282810328)对应的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结项,公司存放在上海银行浦东科技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3004610562)及全资子公司恒玄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存放在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921282810111)对应的募投项目“智能 WiFi音频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结项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的结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转至公司自有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别于 2023年 7月、8月和 11月完成以上六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上述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已得到切实履行。 本期,公司严格按照《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资金。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 4月 26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8,178,780.58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包括自筹资金先行垫付的募投项目款97,635,442.13元和其他发行费用 10,543,338.45元。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工作。 此次置换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1882号《关于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确认。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 12月 20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5亿元(包含 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2023年 12月 20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9亿元(包含 19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本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年 4月 26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 80,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00%。 2021年 5月 20日,本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 80,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00%。 2022年 9月 27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 80,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00%。 2022年 10月 19日,本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 80,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00%。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60,000.00万元,本公司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未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于 2023年 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250.84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投项目“智能蓝牙音频芯片升级项目”已于 2023年 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5.70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投项目“智能 WiFi音频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于 2023年 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21.10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本公司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377.63万元。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 8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议案规定,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8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9,6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162.00元/股,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回购完毕。2024年半年度,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划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人民币 33,000,000.00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47,562股,占公司总股本 120,034,708股的比例为 0.372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38.00元/股,最低价为 99.5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009,761.1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023年 12月 20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恒玄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和恒玄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发展与科技储备项目”的实施主体。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2022年 4月 25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鉴于 TWS耳机的迅猛增长和快速推广, Type-C市场被 TWS耳机挤压并逐步萎缩,项目建设不及预期,且考虑到终端市场对蓝牙音频芯片的性能要求在持续提升等情况,公司拟终止“Type-C 音频芯片升级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追加至“智能蓝牙音频芯片升级项目” 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随着终端市场对蓝牙音频芯片的性能要求的逐步提升,公司需要不断改进制程工艺从而满足智能终端产品的升级需求,故公司决定将“智能蓝牙音频芯片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3年 2月延期至 2023年 9月。 2022年 5月 12日,本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022年 12月 20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2022年整体经济环境呈现下行趋势,对研发项目内外部协作效率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造成“智能 WiFi音频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研发周期较原计划有所延长。公司综合评估后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3年 9月。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4年 8月 26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 元
注 2:“智能 WiFi音频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于 2023年 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由于产品持续开发和市场开拓原因,2024年半年度项目收入尚不足 以覆盖全年的成本费用支出。 注 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 元
注 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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