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科光电(688610):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公告编号:2024-039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年 4月 2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69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7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73.33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661.00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1,149.8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3,511.1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年 7月 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18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等事项程序。公司已于 2023年7月、2023年 8月与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8月 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8月 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尚存 82,184.94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投资额度。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 2023年 8月 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用款需求,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23.02万元,履行相应募集资金置换审批程序后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2、公司于 2024年 2月 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100.00万元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6日和2024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报告期内,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 1,100.00万元进行股份回购。 3、公司于 2024年 6月 1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埃科光电总部基地工业影像核心部件项目”和“机器视觉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 2025年 7月延长至2027年 1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27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超募资金-股 否 不适用 1,100.00 1,100.00 1,100.00 1,100.00 - 100.00 - 否份回购 用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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