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测控(688200):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测控”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华峰测控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年 1月 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296,29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7.41元,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4,297.53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 13,071.67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1,225.8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 3-00003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以下项目建设: 单位:万元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51,225.8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51,225.86万元。公司于 2021年 2月 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购买房产用于北京研发中心建设的议案》,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北京华峰拟使用1.5亿元募集资金和1.5亿元超募资金购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创芯中心项目中的第 5号楼 101、102、103号的房产用于北京研发中心建设,1.5亿超募资金转入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银行账户。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超募资金余额 36,225.86万元,银行账户余额为 40,004.08万元,差额为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 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后,募投项目预计投资金额及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情况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人员规模的增长及对未来长远发展的考虑,为更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提升募投项目产品技术竞争力,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建设要求、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实施进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28,796.14万元增加募投项目“科研创新项目”的投资金额,上述募投项目拟增加投资金额的前后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事项,是公司基于市场变化的客观情况及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根据项目研发进度而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研发项目进度,提升募投项目的整体质量,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要求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审议决策程序 2024年 8月 26日,华峰测控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事项是公司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建设需求、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实施进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上述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上,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是公司基于市场变化的客观情况及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根据项目研发进度而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研发项目进度,提升募投项目的整体质量,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要求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贾义真 幸 科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8月 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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