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托生物(300583):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651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 股)股票1,164.18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47元,共计募集资金26,159.04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8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5,379.0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 1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6.8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5,192.2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3]D-0017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 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于2023年4月24日与民生银行上海张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于2023年4月24日与公司之子公司山东和诺倍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诺倍康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陶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共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半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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