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济医药(30040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济医药”、“上市公司”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30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33,450,584股,发行价格 10.2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4,320.3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678.63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3,641.6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6月 18日全部到账,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1)第 410005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相关内容及本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于 2021年 7月 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将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由 39,397.83万元调整为 33,641.67万元。 2024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于 2024年 5月 16日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终止实施“合同研发生产组织(CDMO)平台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上述调整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投资项目及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0.6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拟购买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 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4、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和财务负责人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控制风险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明确现金管理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如出现异常情况将及时报告董事会,以采取控制措施;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情况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4年 8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上述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0.6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0.6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博济医药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博济医药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晟 杨鑫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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