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创达(300909):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909 证券简称:汇创达 公告编号:2024-056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22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年 11月 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5,226,666.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9.57元。 截至2020年11月13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货币资金745,952,513.6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59,398,871.82元,募集资金净额686,553,641.80元。 截止2020年11月13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7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4年06月30日,本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86,998,657.13元,其中:2020年度公司支付中介发行费用 59,398,871.82元;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72,432,626.05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88,173,330.77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56,852,722.49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2,189,959.61元,本期使用27,119,652.27元,截至2024年06月30日止,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32,052,659.39元,募集资金结余余额为人民币301,838,009.99元。 (二)2023年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236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同意本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的注册申请。本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81,83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22.79元,共计募集 149,999,996.8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1,532,653.75元,募集资金净额138,467,343.11元。 截止2023年9月1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55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4年06月30日,本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50,051,398.85元,其中:本年度支付中介发行费用11,532,653.75元,支付购买资产的现金对价57,440,000.002024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元,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81,078,745.10元。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51,398.85元,截至2024年0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结余余额为人民币0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0年12月22日经本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分别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河时代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11月30日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深汕汇创达增资方式调整为以募集资金出资方式的议案》,为了更加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并提高公司现金流质量,公司拟将原来以自有资金人民币6,000.00万元对深汕汇创达(全称为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汇创达电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深汕特别合作区汇创达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方式变更为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0万元对深汕汇创达进行增资,对增资方式的调整是基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程。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深汕汇创达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河时代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12月11日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于 2022年 11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 12月 9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系统用CCS及FPC模组建设项目”,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与相关方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东莞市聚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12月20日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2024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4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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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原募投项目“深汕汇创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聚明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募投项目“深汕汇创达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导光结构件及信号传输元器件扩建项目”,详见附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2024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4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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