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机场(600515):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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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8月26日 19:45:41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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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海南机场: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quote.podms.com/drawprice.aspx?style=middle&w=600&h=270&v=1&type=day&exdate=20240826&stockid=1240&stockcode=600515)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
海南机场 公告编号:临 2024-049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年 8月 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修订条款对照表如下:
序
号 | 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五条 | 公司住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
道5号海南大厦1#主楼42层 | 公司住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
道3号互联网金融大厦C座19层 |
2 | 第一百六
十六条 | 公司应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
理要求和意见,实现对投资者第现金与股
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分配利润。
......
......
......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
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
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
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
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
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
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 公司应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
理要求和意见,实现对投资者现金与股票
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
配利润。
......
......
......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
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
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
润,按照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
但本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违反本法规规定向股东分配利润的,
股东应当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
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
3 | 第一百六
十七条 |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
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
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
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公
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 |
|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
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 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
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
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
本的25%。 |
4 | 第一百六
十八条 | (一)公司的股利分配方案由公司管理层、
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
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并应按规定要求及时
披露。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还应在公司年度
报告的“董事会报告”中予以披露,独立
董事应对分红预案独立发表意见,公司股
东大会依法依规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
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个
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情况下,董事会可提出分配中
期股利或特别股利的方案,公司股东大会
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
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
股份)的派发事项;
(三)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
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
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发表意见,并在公告董
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和监事会
的意见;
(四)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
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独立董事特别
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
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
关心的问题。对报告期盈利但公司董事会
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
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
意见,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
外,还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由
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独立董事应当对
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
见;
(六)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时, 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对章程确定的现金分
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
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论证后履行相应 | (一)公司的股利分配方案由公司管理层、
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
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并应按规定要求及时
披露。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还应在公司年度
报告中予以披露,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
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
权益的,有权对分红预案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
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
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公司股东大会依法依规对利润分配方案作
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
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
项;
(二)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情况下,董事会可提出分配中
期股利或特别股利的方案,公司股东大会
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
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
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公司
董事会须在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
的派发事项;
(三)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
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
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发表意见,并在公告董
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如有)
和监事会的意见;
(四)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
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中小股东进行
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
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对
报告期盈利但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
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
立董事可以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在召
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向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由
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独立董事可以对
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 |
| | 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七)董事会在利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
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进行说明,独
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
(八)公司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
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
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
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的,可对利润分配政
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
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
形成书面论证报告,经独立董事审核并发
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须
以特别决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
政策调整方案时,还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
(九)对于报告期内盈利但公司董事会未
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
告中详细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
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
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还应在定期报告中
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在本报告期内的执行情
况。 | 见;
(六)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过半数通过;对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
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
规定的条件,经过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
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董事会在利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留
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进行说明,独立
董事可以发表独立意见;
(八)公司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
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
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
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的,可对利润分配政
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
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
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可以对
此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
政策调整方案时,还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
(九)对于报告期内盈利但公司董事会未
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
告中详细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
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可以对
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还应在定期报告中
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在本报告期内的执行情
况。 |
5 | 第一百六
十九条 | (一)利润分配条件: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正,当期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
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
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公司不
存在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之情形。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
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且绝对金额
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二)......
(三)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
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股 | (一)利润分配条件: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为正,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为正值且公司现金流可以
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公
司不存在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之情形。
如公司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的,可以
不进行利润分配。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
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
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
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的5%,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不进行利
润分配: |
| | 利,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应当优先于股票
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
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依据公司
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盈利且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备
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股票价
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等真实合理因
素,且已在公开披露文件中对相关因素的
合理性进行必要分析或说明。
(四)利润分配时间间隔:在满足上述现
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
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
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
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
分红。具体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
司实际经营及财务状况依职权制订并由公
司股东大会批准。
(五)现金分红的比例:公司每年以现金
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
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
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的30%。
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
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
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
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
情形确定。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
定处理。 | 1、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
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
落的无保留意见;
2、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包括
70%);
3、报告期内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二)......
(三)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
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股
利,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应当优先于股票
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
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备
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股票价
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等真实合理因
素,且已在公开披露文件中对相关因素的
合理性进行必要分析或说明。
(四)利润分配时间间隔:在满足上述现
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
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
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
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
分红。
(五)现金分红的比例:公司最近三年以
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
母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
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
能力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
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
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
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
| | (六)利润分配的监督:监事会对董事会
执行现金分红政策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董事会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1、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
2、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
3、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
策及其执行情况。 | 20%。
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
情形确定。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
三项规定处理。
(六)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
(七)利润分配的监督:监事会对董事会
执行现金分红政策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董事会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1、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
2、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
3、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
策及其执行情况。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