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浙江黎明(603048):2024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浙江黎明: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048 公司简称:浙江黎明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二 O二四年八月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俞黎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宁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学军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588.34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899.02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以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市后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146,202,600.00股测算,预计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10,234,182.00元(含税),约占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9.54%。 2.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相关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12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1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1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2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2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3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31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100.7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加80.01%,主要系报告期内产品结构优化及降本增效活动导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专注于汽车精密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产品种类众多,根据生 产工艺的不同,主要可分为精锻件(包括气门桥、气门弹簧上座、摇臂球头/球窝、火花塞喷油器隔套等)、 装配件(包括活塞冷却喷嘴等)、冲压件(包括气门锁片、曲轴传感器信号盘、碗形塞、气门弹簧下座等) 及其他件4个大类。 公司与国内外众多知名汽车制造企业建立了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拥有丰富的配套经验和稳定优质的 客户群体。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作为一级供应商向客户提供配套产品,依托于优秀的产品研发能力和优异的 产品质量品质,公司各主要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内与客户深度绑定。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优质的客户资源 多年来,凭借优异的质量表现和出色的交付能力,公司积累了一大批优质、稳定的客户,包括潍柴动 力、长城汽车、一汽解放锡柴、广西玉柴、上汽通用五菱、吉利集团、康明斯(Cummins)、东风本田汽车、 长安汽车、东风本田发动机、一汽丰田、福田康明斯、上柴股份、东风康明斯、广汽丰田、上汽通用、斯 堪尼亚(Scania)、德尔福(Delphi)、伊顿(EATON)等众多国内外知名汽车整车厂或主机厂,并且已成 为一汽大众、上汽大众、大众自动变速器(天津)、德国的曼(MAN)、美国的纳威司达(Navistar)等公 司的定点供应商。 客户的好评是公司在技术、质量、服务等方面优势的集中体现。公司先后150余次被客户评为“优秀供应商”或被授予“优秀质量奖”等荣誉,和美国康明斯(Cummins)达成全球战略合作关系,荣获其“战略核心供应商”称号。 (二)、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多年来一直秉承“以质量求生存,以技术求发展”的生产理念,以“质量零缺陷,客户零抱怨”为目标,不断追求产品的高品质。公司设立了质保部,下设品质保证科、检验科和实验室,实验室包含精密测量、理化分析、计量检定、性能和耐久试验等分室。实验室已取得三大量具计量考核证书,可对公司新品、新项目从结构、性能、成型方面进行技术反馈与支持。同时可以对内部三大量具、衡器、自制工装检具等进行计量检定,以达到对公司质量检测器具的精度控制,实现产品质量的自工序完结。同时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结合公司各项目控制计划及风险评估,从供应商质量管理、进料检验、生产过程控制、成品检验、客户端质量跟踪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 汽车零部件质量体系中用 PPM(PartsPerMillion百万分之一)值表示每百万件零部件产品中的不良率,以此来衡量产品质量水平,具体分为0公里PPM值和售后PPM值。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质量不断提升,0公里PPM值逐年降低,目前已低至0.53。2021年度,40多家客户的0公里PPM值为0,60多家客户的售后PPM值为0。公司先后150余次获得客户颁发的优质供应商奖或优秀质量奖等荣誉,这是对公司产品质量最好的肯定。 1、产品研发能力 公司现有专业研发人员110余名,分别从事公司产品开发及制造过程中涉及的计算机辅助设计、精密锻造、精密冲压、热处理、模具开发、工装自动化等技术研发工作。 公司拥有Creo、EESY-Form、NX、SolidWorks、CAD、CAE、CAM等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产品研发过程中广泛采用成型分析、成型极限分析、材料减薄率分析、材料流动分析、模具应力分析等手段,大大缩短了产品研发周期,降低了研发成本。 模具的质量对汽车零部件乃至整车质量的影响非常大,强大的模具设计制造能力有助于树立汽车零部件企业的竞争优势。公司高水平的模具自主开发设计与制造能力极大地提升了公司的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能够满足客户对产品多样化的需求。同时,完备的理化分析、精密测量、耐久检验等实验室配备,也为公司产品研发的实验需求提供了基础保障。 此外,公司还建立了高效的产品开发流程,对产品开发进行立项评审、方案论证、过程跟踪、难点攻关和结果评价的全流程管理,完善的产品研发流程有助于坚定落实公司的产品战略、理顺研发组织架构、培养人才,从而从各方面提高公司研发团队的整体研发能力。 2、制造工艺及设备 公司拥有意大利进口的冷镦机、瑞士进口的精冲机和日本进口的自动车床等世界一流设备,基于这些设备,结合自主研发的冷精锻和精密冲压结合的制造工艺,公司实现了多种产品的一次成形加工,可以获得合理的金属流线分布和更好的材料组织结构与性能,与传统的毛坯成形后进行机加工的工艺相比,大大提高了零件的承载能力,从而可以保证制件轻量化的同时提高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和使用寿命。同时,可高效利用原材料,节约能源,减轻污染,大幅缩短了产品制造周期、降低了生产成本。 3、产学研合作 公司高度重视与国内著名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合作。公司与浙江大学共同成立了“浙江大学—黎明发动机配气系统产品研发中心”,双方在发动机配气系统及相关产品的研究与开发、研发人才的培养等多领域开展合作,经过多年的努力,研发中心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公司产品的研发提供了支持。 4、研发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及产品标准制定工作。通过自主研发,公司取得专利61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3项,境外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57项,并牵头制定了《内燃机冷挤压型气门桥》(T/ZZB0847-2018)和《往复式内燃机气门桥》(T/CAMS/CICEIA14-2019)2项团体标准,参与制定了《发动机活塞冷却喷嘴(PCJ)技术条件》(JB/T13288-2017)1项国家级行业标准,上述标准涉及到气门桥和活塞冷却喷嘴等主要产品的关键技术条件。上述核心技术条件被广泛应用于公司及行业内相关产品的设计中,为公司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四)、生产管理优势 为了将公司打造为科技型、管理型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公司一直实行精益生产和 5S管理相结合的先进管理方法,ERP与看板管理相结合的物流和信息流管理方式,大力推进全员参与的管理活动,形成独具黎明特色的管理模式。同时,公司还聘请 5S管理及精益生产管理专家进行现场生产管理指导,使公司管理朝精细化方向更进一步。这些措施都极大地提高了公司的运作效率,凸显了管理优势,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强劲的动力。 (五)、快速的客户响应能力 响应速度的快慢是整车制造企业选择供应商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它将直接影响产品的交付时间以及与客户合作的稳定性。公司通过多年积累,具备了高效的项目管理体系、强大的模具开发能力、先进的生产工艺、娴熟的生产工人,能够及时、准确、高质、高效地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在客户规定的时间内开发出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具有快速的客户响应能力。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作为国内领先的汽车精密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公司深耕细分行业 20多年,主要从事汽车精密零部件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气门桥、气门锁片、活塞冷却喷嘴、曲轴传感器信号盘等。通过品质管控、技术创新、成本控制、精益管理等方式,公司的主要产品在汽车零部件细分领域确立了重要的市场地位,多种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处于全国领先地位。 公司拥有丰富的配套经验和稳定优质的客户群体。公司主要客户包括一汽丰田/广汽丰田、东风本田、潍柴动力、广西玉柴、康明斯(Cummins)、长城汽车、一汽解放锡柴、上汽通用五菱、吉利集团、长安汽车、福田康明斯、上柴股份、东风康明斯、上汽通用等众多国内外知名汽车整车厂或主机厂。 2024年上半年,国内汽车行业保持平稳态势,产销量分别达1,389.1万辆和1,404.7万辆,同比分别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同比增加,盈利能力亦有所恢复,2024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0,889.4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19%,实现归母净利润2,588.34万元,同比增长100.74%。 未来,公司将重点着力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聚焦现有核心业务,提升研发能力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 2、注重产品转型升级,充分利用市场和技术优势,进一步发挥产学研合作的红利,力争实现主导产品从“零件”到“部件”的跨越。 3、关注行业发展趋势,特别是汽车轻量化、智能化以及车联网等给行业带来的变革,适时调整产品开发方向,以实现未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4、加速海外业务拓展,利用美国子公司和现有合作伙伴的辐射力,进一步提升产品国际市场占有率。 公司拥有较强的运营、管控能力,能够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为社会、股东创造经济效益和投资回报。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人员结构变动,管理人员有所增加;新建厂房完工,尚未量产导致折旧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汇兑损益影响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存在部分票据贴现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上年同期募投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较大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上期融资规模下降较多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905,591.73(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6%。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及行业波动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客户主要为汽车整车制造企业和发动机整机生产厂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与下游汽车行业的景气程度密切相关,且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较大。未来如果公司客户受宏观经济及汽车行业周期波动的不利影响而导致其经营状况恶化,这种影响难免也会传导给公司,从而使公司的订单和货款回收方面受到一定的影响。 2.产业结构变化的风险 尽管目前新能源汽车产业与传统汽车产业相比,存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电池成本较高、续航能力不足等问题,但许多国家出台了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若干举措,制定了相应的规划,旨在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车的占比。公司目前产品主要应用于以传统燃料为主的汽车内燃机发动机,若未来新能源汽车的上述技术瓶颈取得突破性进展,尤其是纯电动车的发展如果取得重大突破,将极大地改变目前以传统燃料发动机为主要动力来源的汽车产业格局,而公司若不能及时调整经营战略,则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3、产品价格下降风险 汽车零部件行业普遍存在价格年度调整惯例,通常在新产品供货后 3-5年内有一定比例的年度降幅。 目前公司产品主要为汽车发动机及变速箱产品,公司根据产品成本、费用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产品价格。 由于汽车整车在其产品生命周期中一般采取前高后低的定价策略,因此新车上市时价格较高而后续价格会逐渐有所下调。基于此,部分主机厂在进行零部件采购时,也会根据其整机定价情况要求零部件企业逐年适当下调供货价格。虽然公司主要产品年降影响金额相对较小,对整体业绩不存在重大影响,但如果公司不能够做好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积极拓展新客户,开发新产品,未来产品价格持续下降且成本控制水平未能同步提高,将会对公司的盈利带来不利影响。 为了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整车制造企业不断推陈出新,以期在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这就要求为整车配套的汽车零部件企业具备新产品的同步开发能力。同时,开发的新产品必须经过客户严格的质量认证后方可批量供货。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公司将面临更多的新产品开发任务、更高的技术要求和更短的开发周期。如果公司在新产品开发过程中,未能达到整车制造企业对新车型配套产品的要求,将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风险。 5.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材料是碳素钢、合金钢等,因此钢材价格波动对公司盈利能力有较大影响。近几年来,钢材价格波动较大,报告期内钢材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直接影响公司的采购成本。若上述主要材料出现供应不及时或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讨论,同意将聘任刘加义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同意聘任刘加义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详见公司2024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污染物排放和二氧化碳排放情况,主要包括:各种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主要包括化学需氧量、总氮、磷酸盐、氨氮。其中化学需氧量年排放1.158吨,总氮0.7776吨,磷酸盐0.03吨,氨氮0.0396吨。 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金属料和一般抛光研磨泥,其中废金属料年产生量和委托处置量是534.2吨,一般抛光研磨泥年产生量和委托处置量是189.38吨。危险废物主要包含废油HW08、乳化液切削液HW09、磷化渣污泥HW17、废化学品包装物、废包装桶HW49,其中废油HW08的年产生量及委托处置量58.56吨,乳化液切削液HW09的年产生量及委托处置量9.304吨,磷化渣污泥HW17的年产生量及处置量19.27吨,废化学品包装物、废包装桶HW49的年产生量及处置量1.88吨。企业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属于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主营业务不属于高危险、重污染行业,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存在重大污染源。产生的主要的污染因子包括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等,涉及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情况、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具体如下: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制定《三废管理制度》依法对三废排放及噪声进行控制,确保三废排放及噪声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如下: (1)公司配置两套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对日常运营中产生的废水进行处理。通过自动在线监测,每两小时对水质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处理,确保达标排放。 (2)公司对废气进行排放管理,减少废气对大气的污染。配置有四套冷挤压组液压机含尘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两套冷镦组冷镦机油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两套热处理组多用炉废气和网带炉废气收集排放系统、一套抛光组抛光粉尘收集处理系统、一套磨砂间磨砂粉尘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及一套磷皂化的吸风废气处理系统。制定设备保养制度,专人对设备进行点检和保养,确保正常运行。每年两至三次委托具备资质的环境检测机构对废气进行检测,确保达标排放。 (3)公司对各运营活动中产生的一般固废、危险废弃物、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存放及日常清运。 各类废弃物均委托资质单位进行有效处置。 (4)公司一年两次委托具备资格的环境检测机构对厂内及厂界噪声进行评定。公司内部自动监测每月进行。 2.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3.建立环境异常内部投诉机制,全员参与环境生态监督管理工作。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秉承精细化管理要求,积极开展节能降耗的管理工作,减少碳排放。 1.加强对用水重点区域的监督管理,实现多次循环利用。对雨水管道排口进行改造,有效利用雨水资源;同时对蒸汽冷凝水进行回收利用。获评2021年度浙江省节水标杆企业。 2.节约电能消耗。光伏项目落地,利用绿色清洁能源自主发电,并有效缓解高温季节生产用电压力大的问题;公司内部重点监控高耗能设备,实现错峰用电;设备升级换代,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办公楼安装新风系统。 3.蒸汽替代液化天然气。热处理、清洗等关键工序进行蒸汽管道改造。 4.废气收集处理方式调整。对现场油雾处理器进行升级改造,提高现场环境中的油雾废气收集效率。 5.产品设计考虑生命周期管理,创新高效、节能、环保的生产工艺,降低生产过程的污染物产生量,降低产品在包装及物流运输等环节的碳排放比例。 6.公司还制定创意工夫和减少浪费提案管理制度,通过全员参与,收集节能降耗优秀提案。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结对帮扶。积极参与社会力量助力东西部对口协作结对帮扶活动,巩固拓展扶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公司与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红峰镇红沿社区结对,开展劳务协作、产业合作、公益帮扶和结对共建等各项活动。 2019年起,由舟山市统战部牵头,浙江黎明党总支与普陀区六横镇青山社区结对共建。企业扶持社区开展困难群众慰问,已累计超过12万元。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注1]公司控股股东黎明投资以及股东佶恒投资、易凡投资分别承诺: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价。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注2]公司实际控制人俞黎明、郑晓敏及其一致行动人俞振寰承诺: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发行价。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6个 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直接 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上 述第2、3项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4、在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 过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任职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以及任期届满6个月内, 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注3]除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陈常青、胡安庆、申颖娉、于泽洋、何华定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 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前述股份锁定期满后,本 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同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 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 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 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注4]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相关主体作出了 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股票自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价格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连续 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 时,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的措施。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基准日后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进行相应的调整。在上市后三年内每次触发 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时,公司将及时依次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 1、发行人回购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会应当于股价触发启动条件后的3个交易日内制定股票回购方案并公告。公司股票回购预案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本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交易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要的审批或备案 后的 5个工作日内开始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在 3个月内完成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票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还应 遵守下列各项约定:(1)单一会计年度内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前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且不低于2,000万元;(2)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总额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净额的 40%;(3)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 若连续 10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可以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4)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股份回购 措施启动日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110%。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若公司股价在触发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且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后仍未达到“连续 10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超过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或再度触发启动条件时,在满足公司法定上市条件,同时不触及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