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焰控股(000968):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46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 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 司向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0号),公司向特定对 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0,885,507股,发行价格为 6.90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 1,317,109,998.3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9,098,094.9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298,011,903.32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17年3月17日全部存入公司专用账户,经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第01710003号)。 报告期初,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总计1,195,614,558.83元,其中: 向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重大资产置换的现金 对价 500,000,000.00 元;支付压裂及钻机配套设备购置款 407,602,611.57元;支付 33口 L型井及二次压裂改造工程款 288,011,947.26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 额为38,954,579.14元。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25,895,185.95元,其中:支付压 裂及钻机配套设备购置款21,295,383.60元;支付33口L型井及二 次压裂改造工程款4,599,802.35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 续费等的净额为903,214.34元。 报告期末,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221,509,744.78元,其中: 向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重大资产置换的现金 对价 500,000,000.00 元;支付压裂及钻机配套设备购置款 428,897,995.17元;支付 33口 L型井及二次压裂改造工程款 292,611,749.61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6,359,952.02 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本金余额76,502,158.54元;累计收到银行 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9,857,793.48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20年12月11日、12月 28日分别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对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程序。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7年3月21日,公司(甲方)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 双塔西街支行(乙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甲方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75260188000193475。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晋城矿区低产井改造提产项目”和“向晋煤集团支付重组现金对价5亿 元”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有关方均严格按照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进行管理。 2017年3月21日,公司(甲方)与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蓝焰煤层气”)(乙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双塔西街支行(丙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丁方)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乙方在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75260188000193393。该专户仅用于 “晋城矿区低产井改造提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有关方均严格按照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蓝焰煤层气共有2个 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5,895,185.95元,用于支付 压裂设备及钻机设备购置款、二次压裂改造及33口L型井工程款。 截至2024年6月30日,晋城矿区低产井改造提产项目有关实施 进展如下: 1、工程项目:33口L型井、157口二次压裂井工程均已完工, 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 4,599,802.35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92,611,749.61元。 2、设备购置:6套钻机设备、2套压裂设备、1套连续油管设备 目前均已全部采购完毕。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 21,295,383.6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28,897,995.17元。 公司 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将专项用于“晋 城矿区低产井改造提产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为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创造合理经济价值,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保证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情况下,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对部分募集资金办理了协定存款业务。 报告期内,共实现募集资金收益 905,155.59元,且由于募集资 金并未转出专户,因此收益已及时、足额存入专户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将严格按照变更后项目 投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况 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 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 因及其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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