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锻科技(300258):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20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2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向特定22名认购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76,770,57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13元。截至2020年11月7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00,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679.26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9,120.74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7日出具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415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8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98,000万元。截至2023年2月21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98,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87.26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6,812.74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2月22日出具致同验字(2023)第110ZC0007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本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于2020年到位,截止2023年12月31日已使用85,385.17万元。 本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募集资金于2023年到位,截止2023年12月31日已使用56,873.99万元。 2、2024年上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2024年上半年度使用情况为: (1)2024年上半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关键零部件生产项目”15,011.83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关键零部件生产项目”39,561.39万元。 (2)2024年上半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投资项目“年产2万套模具及150万套差速器总成项目”170.65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投资项目“年产2万套模具及150万套差速器总成项目”38,783.30万元。 (3)2024年上半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偿还银行贷款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偿还银行贷款22,222.96万元。 本公司2023年到位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项目募集资金2024年上半年度使用情况为: (1)2024年上半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8,235.82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42,274.34万元,其中包括截止2023年3月1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款项计人民币21,786.73万元,详见三(四)。 (2)2024年上半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偿还银行贷款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偿还银行贷款22,835.47万元。 综上,截至2024年6月30日,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00,567.6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236.62万元;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65,093.77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2,682.5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以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该管理制度于2023年4月20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0年1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本公司已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姜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姜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姜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姜堰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姜堰支行共5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分别与上述5家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太平洋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已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欣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本公司、天津太平洋传动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1、2020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56,548,347.30元,已扣除手续费76,386.75元,其中2020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理财收益以及利息收入46,911,532.32元,已扣除手续费74,446.87元,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理财收益以及利息收入9,636,814.98元,已扣除手续费1,939.88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 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关键零部件生产项目因江苏省全省土地规划调整影响,本项目用地所涉地块征收方案需上报江苏省人民政府,导致审批周期较长,从而使得本项目用地的取得较原计划延后。2022年5月,本公司已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了本项目用地。2022年6月本项目正式开工建设,截至本报告期末,厂房基础建设已经全部完工,首批生产设备已在进行试生产,预期下半年将继续获得客户新项目的提名。 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中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实际投资与募集前承诺投资总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公司最终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前承诺投资总额,公司优先将募集资金用于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关键零部件生产项目、及年产2万套模具及150万套差速器总成项目,剩余部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因此偿还银行贷款由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24,000.00万元变更为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22,320.74万元,目前实际投资金额22,222.96万元。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的资金中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实际投资与募集前承诺投资总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公司最终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前承诺投资总额,公司优先将募集资金用于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剩余部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因此偿还银行贷款由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24,000.00万元变更为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22,812.74万元,目前实际投资金额22,835.47万元(实际投资金额超过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部分为使用利息收入偿还银行贷款)。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的资金中用于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募集前承诺投资进度存在差异。截止报告期末,项目已投入资金42,274.34万元。目前该募投项目规划的180万套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总成中的120万套差速器总成(不配套主减速齿轮、中间轴总成、输入轴)、电机轴50万件产能已全部建成并批量稳定出产;项目规划的60万套差速器总成(同时配套主减速齿轮、中间轴总成、输入轴)其中的主减速齿轮、中间轴总成、输入轴的零部件生产线已完成首批30万套产能设备和对应的60万套差速器总成激光焊接装配线的安装调试,当前上述产线己在试生产运行中。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主要是计划用于第二批30万套主减速齿轮、中间轴总成、输入轴零部件的生产线投资,虽然公司前期对该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由于中国汽车行业竞争激烈,部分客户车型销量减速,加之北美大客户海外建厂计划放缓,考虑到客户需求变化和差异化竞争需要,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质量,在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公司为了维持全体股东权益,对项目建设所涉及细分领域的实际需求进行更为充分的研判,公司拟谨慎放缓第二批30万套主减速齿轮、中间轴总成、输入轴零部件的生产线设备购置进度,结合进口设备制造交付周期,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投资完成的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将持续关注市场变化,积极开拓新客户新市场,努力降低项目投资产出风险,积极争取项目达成预期收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6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万套模具及150万套差速器总成项目”款项计人民币3,048.85万元。于2020年11月27日,公司第三届第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3,048.8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由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0)第110ZC09995号《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明确发表同意及无异议意见。 截至2023年3月1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款项计人民币21,786.73万元。于2023年3月17日,公司第四届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1,786.73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由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3)第110A001632号《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明确发表同意及无异议意见。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一致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期以内(含一年期)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型或浮动收益型的产品等)。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已购买未到期理财产品金额10,000.00万元,办理的定期存单金额9,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于银河金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购买5,000.00万元辰星FOF双周增利1号产品,购买日为2024年6月17日,期限为锁定期14天后每周一可赎回(开放日);购买5,000.00万元银河金汇辰星FOF月增利1号产品,购买日为2024年6月18日,期限为锁定期35天后每周一、周二可赎回(开放日)。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期存单 本公司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定期存单计9,000.00万元。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上半年度,本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附表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857.5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附表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考虑到客户需求变化和差异化竞争需要,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质量,在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公司为了维持全体股东权益,对项目建设所涉及细分领域 的实际需求进行更为充分的研判,公司拟谨慎放缓第二批30万套主减速齿轮、中间轴总成、输入轴零部件的生产线设备购置进度。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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