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达期货(002961):控股股东追加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公司资管产品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002961 证券简称:瑞达期货 公告编号:2024-054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瑞达转债 :128116 :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追加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公司资管产品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公司资管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瑞达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达控股”)计划以自有资金购买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资管产品”),购买金额合计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下同),具体购买的产品类型及金额以双方实际签署的资管合同为准。 为了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及资产回报率,瑞达控股拟追加使用不超过1亿元自有资金继续购买公司发行的资管产品,具体购买的产品类型及金额以双方实际签署的资管合同为准。 2、关联交易 瑞达控股持有公司 75.57%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林志斌先生、林鸿斌先生及林丽芳女士三人共同控制瑞达控股,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时公司董事林鸿斌先生担任瑞达控股的执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瑞达控股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其他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但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1、公司名称:福建省瑞达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福建省晋江市崇德路267号3幢1303-2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林鸿斌 5、注册资本:2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02年11月15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27438182416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服装服饰批发;互联网数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自然人林志斌先生持股33.54%、林鸿斌先生持股19.97%、林丽芳女士持股30.55%、苏宏永先生持股15.94%。 10、瑞达控股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11、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瑞达控股持有公司 75.57%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林志斌先生、林鸿斌先生及林丽芳女士三人共同控制瑞达控股,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时公司董事林鸿斌先生担任瑞达控股的执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瑞达控股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瑞达控股拟追加使用不超过1亿元自有资金继续购买公司发行的资管产品,具体购买的产品类型及金额以双方实际签署的资管合同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品种:公司发行的资管产品 2、投资金额:在前期已审批1.3亿元额度的基础上,追加不超过1亿元自有资金,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合计不超过2.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瑞达控股自有资金 4、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合同签署:双方将在实际发生资管产品购买时,及时签署相应合同,合同内容包括与产品相关的费用、收益分配、风险揭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是控股股东瑞达控股为了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及资产回报率,拟追加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公司发行的资管产品,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系正常的商业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交易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2024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瑞达控股申购的公司资管产品合同金额为5,100万元,累计赎回的资管产品合同金额为11,095.76万元。 七、相关决策程序及审核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追加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公司资管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发生主要是控股股东瑞达控股为了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及资产回报率,追加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公司发行的资管产品,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系正常的商业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追加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公司资管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林志斌、林鸿斌先生回避表决。 3、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追加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公司资管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瑞达控股拟追加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公司发行的资管产品,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旨在进一步提高其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及资产回报率,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系正常的商业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交易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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