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机股份(833943):员工持股平台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833943 证券简称:优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7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平台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是 √否 (二)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中所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优机投资、优机创新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1.本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并严格履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符合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其他对本企业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形下,减持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票:(1)减持前提:不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且不存在违反本企业在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2)减持价格: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将根据届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时的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3)减持方式:本企业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以连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等合法形式进行。(4)减持数量: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总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前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数量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且应不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5)减持期限:若本企业计划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前 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连续竞价买入的股票除外),并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企业违反前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拟减持股东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本次拟减持事项不会导致未来12个月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不存在重大负面事项、重大风险。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部分员工因个人资金需求拟减持间接持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成都优机创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减持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二)《成都优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减持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8月 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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