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硕科技(301295):2024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时间:2024年08月26日 21:10:25 中财网
原标题:美硕科技: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95 证券简称:美硕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2024年半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可能发生信用与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为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的各类存货、应收款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并进行信用及资产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管理层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计提 2024年半年度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8,013,989.09元,详情如下表(单位:元):

类别2024年半年度计提金额
一、信用减值损失5,111,477.85
其中:坏账损失5,111,477.85
二、资产减值损失2,902,511.24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2,902,511.24
合计8,013,989.09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坏账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确定组合的依 据
票据类型
 
账龄
与本公司的关 联方关系
账龄
与本公司的关 联方关系
2.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3. 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2024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 2,902,511.24元。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三、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 8,013,989.09元,将减少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总额 8,013,989.09元。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四、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的决策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的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的依据充分、公允,相关数据真实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该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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