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勃股份(301225):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225 证券简称:恒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 8月 13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4年 8月 23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其中武建伟先生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会议由董事长周书忠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8月 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将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8月 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8月 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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