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通(301516):聘任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时间:2024年08月26日 21:20:40 中财网
原标题:中远通: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516 证券简称:中远通 公告编号:2024-033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8月 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部与其签订相关协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 3月 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5)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6)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合伙人数量:24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65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人。

(7)2023年度经审计业务总收入:40.46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96亿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64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56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 2024年 6月 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8次、自律监管措施 4次和纪律处分 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3次、监督管理措施 18次、自律监管措施 5次和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潘传云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10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罗军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6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宋利芬女士,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0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在执行某上市公司 2021年度年报审计项目时因存在部分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于 2024年 4月 9日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2024年 5月 24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监管函管理措施,除此之外,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费用
本期审计费用 21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本次为公司首次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执行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信永中和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内控审计费用 21万元/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 8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1万元/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部与其签订相关协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 8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信永中和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8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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