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电源(300068):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24-084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将本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143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00元,共计募集资金245,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725.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3,275.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548.1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42,726.9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07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葛店分局收回公司原募投项目“年产1000万kvAh新能源电池项目”实际未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及相应附属用地,因此公司前期以募集资金支付的土地购置款合计3,716.10万元退回。同时,由于上述项目己于2022年8月结项,因此该笔退回款项可视为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资金用于投建“年产4GWh储能电池及集成项目”。 [注3]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39,726.23万元,包括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4,387.44万元; [注 4]系未通过募资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律师费 74.20万元(实际公司已通过普通银行账户支付)。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或《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4,387.44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14,387.44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葛店分局收回公司原募投项目“年产1000万kvAh新能源电池项目”实际未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及相应附属用地,因此公司前期以募集资金支付的土地购置款合计3,716.10万元退回。同时,由于上述项目己于2022年8月结项,因此该笔退回款项可视为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资金用于投建“年产4GWh储能电池及集成项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26日批准报出。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7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2023年9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闲置资金暂时用于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合计金额不超过23,000万元,使用期限为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4,387.44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14,387.44万元。 注3:公司超募资金1,726.90万元。2022年全部用于投资建设“年产6GWh新能源锂电池建设项目”一期。截止2024年6月30日,超募资金余额为0。 注4:“年产1000万kVAh新能源电池项目”已于2022年8月29日发生变更,该项目预计效益已无法计算。“基于云数据管理平台的分布式能源网络建设一期项目”主要系公司投资建 设多座铅炭储能电站,受疫情、政策等影响,储能电站普遍存在消纳不足、运营收益不达预期的情况。且近两年来新能源储能应用领域的技术路线也逐渐从铅电转向锂电,公司也进一步 聚焦锂电及锂电回收业务。因此,从盘活公司固定资产、加快资金回流方面考虑,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2022年第八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部分固定资产暨处置募投项目相关资产的议案》。其中“基于云数据管理平台的分布式能源网络建设一期项目”相关资产已完成处置,因此本期不再产生 效益。“年产 6GWh新能源锂电池建设项目一期”2024年上半年处于建设调试状态,目前尚未产生效益。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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