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得科技(605298):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 8月 26日,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年 3月,财政部会计司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2024”),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会计司于 2024年 3月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2024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2024 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项履约义务的质量保证(以下简称保证类质量保证),适用第十四章或有事项的规定。企业因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2024 规定,公司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的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年 8月 26日以 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执行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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