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得科技(605298):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必得科技”)于 2024年8月 2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4年 8月 16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本公司所有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参会董事 8名,实际参会董事 8名。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坚群先生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4年半年度的整体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同日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关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同日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执行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三、报备文件 1、《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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