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瑞科技(002937):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2 债券代码:127090 债券简称:兴瑞转债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瑞科技”或“公司”)于 2024年 8月 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29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 46,2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 6年。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发行 4,620,000张,每张的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09.3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490.70万元。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于 2023年 7月 28日将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后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验资专用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年 7月 31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393号《验证报告》。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会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与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际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由于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现阶段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优化经济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现金管理额度。 (三)投资范围、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购买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收益凭证或其他保本型产品计划,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董事会在获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后将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要求,开展相关现金管理业务,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报告董事会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投资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检查。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和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兴瑞科技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兴瑞科技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兴瑞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26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