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ST围海(002586):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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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8月26日 22:31:05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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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ST围海:2024年半年度报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汪文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文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汪文强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中对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进行详细阐述,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0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3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2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汪文强先生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载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3.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
|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 本公司、公司、围海股份、上市公司 | 指 |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宁波舜农、控股股东 | 指 | 宁波舜农集团有限公司 | | 光曜钟洋 | 指 | 杭州光曜致新钟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源真投资 | 指 | 宁波源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围海控股、原控股股东 | 指 | 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董事会 | 指 |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股东大会 | 指 |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 公司章程 | 指 |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上海千年 | 指 | 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 股票简称 | *ST围海 | 股票代码 | 002586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不适用 | |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围海股份 |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
有) | ZHEJIANG RECLAIM CONSTRUCTION GROUP CO.,LTD. |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汪文强 | |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
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865,217,446.79 | 808,009,402.31 | 7.0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元) | -51,110,727.78 | -50,419,060.59 | -1.3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元) | -66,904,601.75 | -75,390,393.84 | 11.2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元) | -213,738,967.48 | -133,380,373.47 | -60.25%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47 | -0.0441 | -1.36%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47 | -0.0441 | -1.36%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9% | -1.59% | -0.08% |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7,305,272,523.18 | 7,681,750,306.19 | -4.9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元) | 3,033,018,371.68 | 3,073,652,306.12 | -1.32% |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799.66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
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511,564.28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 | 5,320,000.00 | | | 生的损益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支出 | -1,800,996.33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68,049.71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865,844.61 | | | 合计 | 15,793,873.9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业务模式
公司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航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类水利水电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工程等施工。施工总承包是公司承接工程的主要模式之一。近年来,公司积极延伸产业链,从施工向投资、设计、运营延伸,公司正在由施工总承包模式向工程总承包模式转变。
(二)公司的质量控制体系的执行情况及整体评价
1、质量控制标准
公司 1999年开始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坚持“行以体系为规范,审以体系为依据”,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改进质量管理方法,通过 20多年的持续发展,公司工程施工质量得到很大程度的提高,“质量管理体系”在公司内部有效运行。
目前,公司运行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合一管理体系文件》(ZW/QEO-D),于 2016年10月25日发布,2016年11月1日开始实施。
2、质量控制措施
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维护公司信誉,树立“围海”品牌,公司根据《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19001-2016)建立了《质量管理分手册》(ZW-Q-D)。该手册明确了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管理、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资源的配备及管理、投标及合同管理、分包管理、产品实现过程所需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施工质量的检查及验收、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的服务、自查与评价及信息管理和质量管理改进等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管理。此外,公司依据体系要求编制了 16个专用质量管理程序文件、5个公共质量管理程序文件及相应的记录表格。
在人员配备方面,公司为项目部设定了质量员最低配置标准:项目业务额在 5,000万元以下的,至少配备一名质量员及一名安全员,项目业务额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至少配备两名质量员及两名安全员,项目业务额在1亿元以上的,至少配备三名质量员及三名安全员。
在监督检查方面,公司的工程管理部每季度对项目部进行监督检查,结合安监部进行联合检查,形成“检查记录表”,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跟踪复查整改结果。工程管理部每年度对公司所属项目进行一次内部审核检查,并对内部审核结果形成“内部审核记录表”。公司每年组织召开“三合一”体系管理评审会议,系统梳理各项目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也对潜在问题进行前瞻性预测与预防,从而进一步优化和提升管理体系的效能。
公司响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的倡导,于每年9月至10月举行“质量月暨质量隐患排查活动”,排查项目隐患,加强公司的项目质量管理,并提高员工质量意识。
3、质量纠纷状况
公司多年来严格执行“精益求精,让围海的服务超越顾客的期望”的质量方针,文明施工、科学管理,公司所承建施工工程曾荣获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新中国成立 60周年 100项经典暨精品工程”、天府杯金奖、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浙江省用户满意建筑工程奖、中国水利优质工程“大禹奖”等多项国家级、省级优质工程奖,并有多项工程获得当地政府嘉奖及业主奖励。
报告期内,围海股份与客户之间未发生重大质量纠纷,也未因质量问题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报告期内安全生产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和“以人为本”的理念,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组织制订了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检查整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奖罚办法》等近 50余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制订了《挖掘机操作规程》、《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等 50余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同时,公司依据相关规定成立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安监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公司及各工程项目经理部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对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投入、“三级”安全教育、技术交底、“三宝”佩戴、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台账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不符合现象。公司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及时与新组建项目经理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要求与各施工队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协议书》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目经理部也相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形成安全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模式。
公司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积极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四不伤害”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各项目经理部组织进行现场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制定预防控制措施,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将险情隐患消灭于萌芽之中。
2007年7月2日公司取得中国方圆标志认证集团颁发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公司每年如期通过监督审核、认证审核。截止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更换中国方圆标志认证集团颁发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册号00222s21550R5M),证明围海股份经营范围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及相关的管理活动体系符合GB/T 45001-2020 /ISO45001-2018标准要求。
通过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公司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绩,获得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单位,公司所承建的项目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工地”、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等称号,公司也曾荣获宁波市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宁波科技园区“区级治安安全单位”等荣誉。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自成立至今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公司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如期办理并缴纳了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综合险。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持续创新、核心技术领先
公司自成立以来即秉承“科技为先”的发展理念,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成功创新了深孔微差爆破、深水爆夯、淤泥固化、淤泥快速脱水、淤泥资源化利用、人工湿地、河道综合整治等一系列核心技术并进行应用。目前公司研发团队已经取得了多项国际、国内领先的技术成果,在水利、建筑、市政、港航、爆破等领域已形成核心技术优势。
2、自主研发、专用设备先进
公司自主研发了液压对开驳、桁架式土方筑堤机、活塞式淤泥远距离输送装置、深水软基处理作业船、螺旋式淤泥快速固结机、淤泥快速脱水系统、爆破挤淤装药器、河道智能净化处理设备等一系列先进的专用设备,成为行业专用设备研发的先锋。专业设备的成功应用,增强了公司技术优势,提高了公司市场竞争力。其中:深水塑料排水板插设作业船荣获浙江省科技进步奖、浙江省水利厅科技进步奖,成果列入水利部推广实用技术名录;螺旋式淤泥固化机解决了滩涂软基原位处理的世界性技术难题,填补世界空白,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相关成果荣获国际发明展览会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宁波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浙江省水利科技创新奖等一系列奖项;淤泥资源化利用专用设备,基于“以废治废”的理念,实现废弃物的循环利用,相关成果荣获宁波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等。
3、资质齐全、全产业链贯通
公司工程资质种类齐全,拥有三项施工总承包壹级、两项专业承包壹级、爆破二级等资质,业务涵盖水利、建筑、市政、港航、爆破五大领域,项目业绩突出。公司不断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通过EPC、PPP等业务模式,贯通咨询、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运营整条产业链。公司业务在区域布局上由传统浙江向内陆市场不断延伸。
报告期内,公司已拥有的主要行业资质证书详情如下:
| 序号 | 证书名称 | 有效期限 | 核发单位 | | 1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2028/12/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2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2028/12/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3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2028/12/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4 | 航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2028/12/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5 |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2024/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6 |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2024/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7 | 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2024/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8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 2027/10/20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9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2027/10/20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10 |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2024/12/31 |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11 |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资质等级二级 | 2026/1/15 | 浙江省公安厅 | | 12 | 宁波水利工程运行维修养护甲级 | 2025/3/23 | 宁波市水利工程管理协会 | | 1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2025/10/7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4、以人为本、专业人才汇聚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汇聚了大批成熟的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公司的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行业管理经验,技术人员结构覆盖公司业务的各个领域。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和施工作业经验的优秀人才,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研发创新及稳定生产奠定了可靠的人力资源基础,是公司长期业务推进和确保项目品质的重要保证。公司员工结构合理,中青年员工在实践中进步,并逐步成长为公司的骨干力量,是公司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
5、严控质量、铸就围海品牌
对于建设难度高,技术要求强、施工环境恶劣的项目,“围海”品牌优势更为明显。公司承建的工程曾多次荣获省部级以上优质工程奖,在业内拥有较高的品牌认识度。人才、设备、工艺的优势同众多优秀完工项目的组合,为本公司在生态建设工程领域赢得了优良的声誉。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 营业收入 | 865,217,446.79 | 808,009,402.31 | 7.08% | | | 营业成本 | 805,429,778.86 | 811,530,507.29 | -0.75% | | | 销售费用 | 1,293,688.28 | 2,850,444.22 | -54.61% | 本期上海千年销售费
用下降所致 | | 管理费用 | 81,390,826.66 | 56,300,520.85 | 44.56% | 主要咨询费用较上年
同期增加所致 | | 财务费用 | 28,440,646.00 | 27,644,082.53 | 2.88% | | | 所得税费用 | 8,666,938.64 | 3,372,401.91 | 157.00% | 部分子公司盈利较大
导致企业所得税增加 | | 研发投入 | 28,142,949.48 | 15,690,367.39 | 79.36% | 主要是公司增加研发
投入所致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213,738,967.48 | -133,380,373.47 | 60.25% | 主要是本期收到经营
活动现金流较上年同
期减少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272,962,250.67 | -85,976,624.59 | 417.48% | 主要是本期对BT、
PPP项目投入减少所
致。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26,847,657.38 | -41,539,598.08 | -35.37% | 主要是本期归还银行
借款金额较上期减少
所致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 32,375,625.81 | -260,896,596.14 | -112.41% | 主要是本期对BT、 | | 增加额 | | | | PPP项目投入减少所
致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 | 本报告期 | | 上年同期 | | 同比增减 |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 营业收入合计 | 865,217,446.79 | 100% | 808,009,402.31 | 100% | 7.08% | | 分行业 | | | | | | | 建筑施工 | 786,108,278.19 | 90.86% | 738,565,532.92 | 91.41% | 6.44% | | 设计及技术服务 | 78,636,497.45 | 9.09% | 68,939,449.81 | 8.53% | 14.07% | | 其他业务 | 472,671.15 | 0.05% | 504,419.58 | 0.06% | -6.29% | | 分产品 | | | | | | | 海堤工程 | 143,609,856.23 | 16.60% | 153,485,168.99 | 19.00% | -6.43% | | 城市防洪工程 | 191,550,721.99 | 22.14% | 104,947,901.57 | 12.99% | 82.52% | | 河道工程 | 161,333,425.72 | 18.65% | 132,373,512.55 | 16.38% | 21.88% | | 水库工程 | 62,147,867.42 | 7.18% | 43,269,018.36 | 5.36% | 43.63% | | 市政工程 | 55,620,498.86 | 6.43% | 91,940,707.06 | 11.38% | -39.50% | | 其他工程 | 171,845,907.97 | 19.86% | 212,549,224.39 | 26.31% | -19.15% | | 设计及技术服务 | 78,636,497.45 | 9.09% | 68,939,449.81 | 8.53% | 14.07% | | 其他业务 | 472,671.15 | 0.05% | 504,419.58 | 0.06% | -6.29% | | 分地区 | | | | | | | 华东地区 | 824,851,196.48 | 95.33% | 770,311,358.29 | 95.33% | 7.08% | | 其他地区 | 40,366,250.31 | 4.67% | 37,698,044.02 | 4.67% | 7.08% |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 | | | | | 建筑施工 | 786,108,278.
19 | 725,318,430.
14 | 7.73% | 6.44% | 4.27% | 1.92% | | 设计及技术服
务 | 78,636,497.4
5 | 79,923,681.3
5 | -1.64% | 14.07% | -30.93% | 66.20% | | 分产品 | | | | | | | | 海堤工程 | 143,609,856.
23 | 128,655,267.
55 | 10.41% | -6.43% | -9.23% | 2.76% | | 城市防洪工程 | 191,550,721.
99 | 175,391,500.
63 | 8.44% | 82.52% | 76.34% | 3.21% | | 河道工程 | 161,333,425.
72 | 154,506,239.
79 | 4.23% | 21.88% | 22.46% | -0.46% | | 市政工程 | 55,620,498.8
6 | 50,457,590.4
9 | 9.28% | -39.50% | -40.91% | 2.16% | | 其他工程 | 171,845,907.
97 | 161,942,311.
29 | 5.76% | -19.15% | -20.14% | 1.17% | | 设计及技术服
务 | 78,636,497.4
5 | 79,923,681.3
5 | -1.64% | 14.07% | -30.93% | 66.20% | | 分地区 | | | | | | | | 华东地区 | 824,851,196.
48 | 772,285,137.
41 | 6.37% | 7.08% | -1.07% | 7.71%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35,513,631.09 | -28.39% | 主要为BT、PPP投资
项目回购期利息收
入、权益法核算的长
期股权投资收益及等
其他投资在持有期间
的投资收益及处置收
益。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5,320,000.00 | -4.25%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本期诉讼和解可收回
部分成本 | | | 资产减值 | -8,495,337.41 | 6.79% | 主要为对上海千年对
赌仲裁应收购部分的
股权减值损失 | | | 营业外收入 | 480,747.82 | -0.38% | 主要为收到的违约金 | | | 营业外支出 | 2,281,744.15 | -1.82% | 主要是行政处罚及滞
纳金、未决诉讼案件
的预计担保损失 | | | 其他收益 | 13,511,564.28 | -10.80% | 政府补助收入 | | | 资产处置收益 | -2,799.66 | 0.00% | 固定资产处置净收益 | |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 本报告期末 | | 上年末 |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 | 货币资金 | 744,316,822.
39 | 10.19% | 685,671,338.
01 | 8.93% | 1.26% | 未发生重大变
动 | | 应收账款 | 1,605,695,01
6.12 | 21.98% | 1,829,504,84
5.49 | 23.82% | -1.84% | 未发生重大变
动 | | 合同资产 | 103,096,116.
87 | 1.41% | 95,883,818.3
2 | 1.25% | 0.16% | 未发生重大变
动 | | 存货 | 76,397,376.9
5 | 1.05% | 39,114,772.3
5 | 0.51% | 0.54% | 未发生重大变
动 | | 投资性房地产 | 8,125,284.50 | 0.11% | 8,887,333.75 | 0.12% | -0.01% | 未发生重大变
动 | | 长期股权投资 | 72,399,927.2
5 | 0.99% | 74,324,277.6
1 | 0.97% | 0.02% | 未发生重大变
动 | | 固定资产 | 281,328,281.
48 | 3.85% | 289,581,164.
36 | 3.77% | 0.08% | 未发生重大变
动 | | | | | | | | | | 在建工程 | | 0.00% | 0.00 | 0.00% | 0.00% | 未发生重大变
动 | | 使用权资产 | 191,268.87 | 0.00% | 3,381,282.09 | 0.04% | -0.04% | 未发生重大变
动 | | 短期借款 | 674,159,444.
45 | 9.23% | 646,704,652.
77 | 8.42% | 0.81% | 未发生重大变
动 | | 合同负债 | 186,740,852.
16 | 2.56% | 193,072,697.
03 | 2.51% | 0.05% | 未发生重大变
动 | | 长期借款 | 320,279,382.
80 | 4.38% | 303,570,363.
31 | 3.95% | 0.43% | 未发生重大变
动 | | 租赁负债 | 67,696.93 | 0.00% | 3,095,417.26 | 0.04% | -0.04% | 未发生重大变
动 | |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资产 | 724,729,802.
90 | 9.92% | 994,694,599.
09 | 12.95% | -3.03% | 未发生重大变
动 | | 长期应收款 | 2,914,416,14
4.20 | 39.89% | 2,919,794,83
8.12 | 38.01% | 1.88% | 未发生重大变
动 | | 递延所得税资
产 | 158,186,795.
68 | 2.17% | 157,905,139.
97 | 2.06% | 0.11% | 未发生重大变
动 | | 其他非流动资
产 | 101,717,853.
95 | 1.39% | 107,150,906.
61 | 1.39% | 0.00% | 未发生重大变
动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
价值变动
损益 | 计入权益
的累计公
允价值变
动 | 本期计提
的减值 | 本期购买
金额 | 本期出售
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金融资产 | | | | | | | | | | 4.其他权
益工具投
资 | 130,900.0
0 | | | | | | | 130,900.0
0 | | 其他非流
动金融资
产 | 56,754,18
5.86 | | | | | | 1,200,000
.00 | 55,554,18
5.86 | | 上述合计 | 56,885,08
5.86 | | | | | | 1,200,000
.00 | 55,554,18
5.86 | | 金融负债 | 0.00 | | | | | |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
本期其他变动减少系收到杭州链反应投资合伙企业归还投资本金12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 货币资金 | 211,261,842.65 | 211,261,842.65 | 保函保证金,诉讼冻结、其他保证金 | | 固定资产 | 14,393,212.69 | 14,393,212.69 | 抵押借款 | | 无形资产 | 3,485,449.88 | 3,485,449.88 | 抵押借款 | | 长期应收款 | 2,103,698,644.81 | 2,093,090,607.97 | 质押借款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709,778,091.29 | 639,049,773.31 | 质押借款 | | 合计 | 3,042,617,241.32 | 2,961,280,886.50 | |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年 | 募集方 | 募集资 | 募集资 | 本期已 | 已累计 | 报告期 | 累计变 | 累计变 | 尚未使 | 尚未使 | 闲置两 | | 份 | 式 | 金总额 | 金净额 | 使用募
集资金
总额 | 使用募
集资金
总额 | 内变更
用途的
募集资
金总额 | 更用途
的募集
资金总
额 | 更用途
的募集
资金总
额比例 | 用募集
资金总
额 | 用募集
资金用
途及去
向 | 年以上
募集资
金金额 | | 2017年 | 定向增
发 | 247,00
0 | 244,87
2.61 | 5,337.
51 | 191,38
3.51 | 0 | 0 | | 68,762
.5 | 继续用
于募投
项目 | 0 | | 合计 | -- | 247,00
0 | 244,87
2.61 | 5,337.
51 | 191,38
3.51 | 0 | 0 | 0.00% | 68,762
.5 | -- | 0 |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 | | | | | | | | |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3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定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13,850,06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
民币 7.87元,共计募集资金 2,469,999,995.81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1,000,000.00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2,458,999,995.81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年 2月 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
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1,273,850.06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447,726,145.7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8号)。实际支付上述外部费用 10,273,850.06元,募集
资金净额为 2,448,726,145.75元。
(二)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省天台县围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台投资公司”)、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宁
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塘投资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186,046.00万元,以前年度收
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4,529.93万元;2024年 1-6月份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5,337.51万元,2024年 1-6月份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95万元;累计已使用
募集资金 191,383.51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4,533.88万元。
如三、(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所述,用于“天台县苍山产业集聚区一期开发 PPP项目(一标)”的募集资金
本金已支付完毕。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于 2023
年 6月 26日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1.88万元转入天台投资公司基本账户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并对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68,762.50万元(包括实际已支付但未通过募集资金账户列支的发
行费用 741.39万元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1)被用于归还逾期
借款(含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未能如期赎回)合计 7,217.10万元(详见本专项报告五(一)、(二)之说明),购买的
大额单位定期存单合计 32,000.00万元(未能如期赎回,详见本专项报告五(三)之说明),因司法诉讼或仲裁导致募集
资金被划扣合计 15,813.71万元(详见本专项报告五(四)至(九)之说明),上述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55,030.81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归还违规占用的募集资金 15,000.00万元,尚未归还违规占用的募集资金为 40,030.81
万元;(2)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 24,000.00万元;(3)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 4,731.69万元。 | | | | | | | | | | | |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
制度》,针对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公司及子公司天台投资公司、建塘投资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年 3月 20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宁波东海银行总行营业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高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
公司及子公司天台投资公司、建塘投资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合计共有 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冻结金额 备 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本公司 33150198513600000603 26,197.93 - 募集资金专户
司宁波高新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本公司 3901120029003050154 60,890.76 - 募集资金专户
司宁波江东支行
本公司 宁波东海银行总行营业部 831010101428888888 392,541.10 - 募集资金专户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本公司 9550880026000900420 41,874.55 - 募集资金专户
波高新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建塘投资公司 33150198513600000592 46,779,656.17 - 募集资金专户
司宁波高新区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建塘投资公司 94130155100000432 15,742.34 - 募集资金专户
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
合计 47,316,902.85 -
(2)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大额单位定期存单合计 32,000.00万元,明细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托方 产品名称 委托理财金额 产品类型 起息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 | | | | | |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冻结金额 |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宁波高新区支行 | 33150198513600000603 | 26,197.93 | - |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宁波江东支行 | 3901120029003050154 | 60,890.76 | - | | | | 宁波东海银行总行营业部 | 831010101428888888 | 392,541.10 | - | |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波高新支行 | 9550880026000900420 | 41,874.55 | - |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宁波高新区支行 | 33150198513600000592 | 46,779,656.17 | - |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 | 94130155100000432 | 15,742.34 | - | | | | | | 47,316,902.85 | - | | | | | | | | | |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 | 产品类型 | 起息日 | 到期日 |
| 长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宝鸡汇通
支行
长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宝鸡汇通
支行
长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宝鸡汇通
支行
长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宝鸡汇通
支行
注:长安银行
见本专项报告五(三
三、本年度募
(一)2017年
本报告期,本
(二)募集资
本公司不存在
(三)用闲置
根据本公司20
司使用3.4亿元的闲
用34,000.00万元闲
10,000.00万元、18,
根据本公司20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充流动资金,截至本
(四)节余募
鉴于用于“天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户余额(募集资金存
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办
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 | 长安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大额
单位定期存单 | 15,000.00 | 保本固定
收益型 | 2018.12.28 | 2019.12.28 | 2.325%
2.325%
2.325%
2.325%
到期未能赎回,详
表1。
议决议,同意本公
个月。本公司实际使
13日,公司分别将
未超过十二个月。
审议通过了《关于
流动资金,使用期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
公司根据《深圳证
日将上述募集资金专
资金使用,并对相
公司、交通银行股份 | | | 长安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大额
单位定期存单 | 3,500.00 | 保本固定
收益型 | 2019.03.11 | 2020.03.11 | | | | 长安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大额
单位定期存单 | 3,500.00 | 保本固定
收益型 | 2019.03.11 | 2020.03.11 | | | | 长安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大额
单位定期存单 | 10,000.00 | 保本固定
收益型 | 2018.11.12 | 2019.11.12 | | | | | | | | | |
|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保本型理财产品未能如期赎回被用于归还逾期借款
2018年12月14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000.00万元购买华夏银行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
0243,到期日为2019年12月13日。
2019年3月14日,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宁海支行”)签订《流
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华夏银行宁海支行向本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1.35亿元,贷款期限8个月,自2019年3月25
日始至2019年11月22日止。上述贷款到期后,本公司未能足额履行还款义务。
2019年12月13日,前述结构性存款到期,本金7,000.00万元,收益216.45万元,共计7,216.45万元,未经
本公司同意,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强行将上述理财到期款先转入本公司开立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
行营业部的一般户,摘要显示为“结构性存款到期兑付”;然后又转入本公司开立于华夏银行宁海支行的一般户,归还
逾期贷款,摘要显示为“逾欠户部分还款”,未转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被用于归还逾期借款
2019年4月4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中国工
商银行宁波市江东支行向本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6,000.00万元,贷款期限12个月,自2019年4月4日始至2020年
4月2日止。上述贷款到期后,本公司未能足额履行还款义务。
2021年5月19日,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江东支行划扣本公司在该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
39011200029003050154)6,507.39元,用于归还上述逾期贷款。
(三)被用于违规担保质押
本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12日、12月28日、2019年3月11日用闲置募集资金在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
汇通支行(以下简称“长安银行”)购买大额单位定期存单10,000.00万元、15,000.00万元、3,500.00万元和
3,500.00万元。上述大额单位定期存单均以质押方式为控股股东浙江省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控
股”)及其子公司和关联方在该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由于围海控股及其子公司和关
联方未能如期偿还票款,上述存款被划转至银行保证金专用账户,未能如期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四)上海千年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讼导致账户被划扣
2017年8月24日,本公司与上海千年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年工程公司”)签订《浙江省围海建
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
“《购买资产协议》”),以7.13亿元对价购买持有的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年设计
公司”)44.03%股权,由于本公司未在规定日期支付剩余的股权转让款6,799.29万元,2019年12月25日千年工程公 | | 司向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2019)浙0291财保23号)。因该诉讼事项导致本公司在中
国工商银行宁波市江东支行账号为3901120029003050154募集资金账户、中国建设银行宁波高新区支行账号为
331501985136000006030募集资金账户等银行账户被法院申请冻结,被申请冻结金额为7,714.01万元。
2020年1月19日,根据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浙0291财保23号之二),解除
对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萧山分行账号为353275408506农民工资专户的冻结;2020年1月20日,根据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浙0291财保23号之三),解除对本公司在33个银行账户的冻结,对本公司在华夏
银行宁波分行购买的企业客户慧盈结构性理财产品19230844(18,000.00万元)进行冻结,冻结金额为9,000.00万
元。2020年4月1日,该结构性理财产品到期后,募集资金及相应的收益转入本公司在华夏银行宁波分行开立的账号为
12950000000943574一般存款账户,根据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浙0291财保23号之
四),解除本公司在华夏结构性理财9,000.00万元的冻结,同时冻结本公司在华夏银行宁波分行账号为
12950000000943574一般存款账户,申请冻结金额为7,714.01万元。
2020年4月1日该理财产品到期,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2%,取得理财产品收益576.00万元,收回本金
10,285.99万元,剩余本金7,714.01万元因上述原因导致该部分金额被冻结未能如期转回到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12
月9日,募集资金7,714.01万元被宁波中级人民法院划扣执行。目前,该案已结案。
(五)王重良仲裁导致账户被划扣
2019年7月31日,王重良就与围海控股、本公司的合同纠纷向宁波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2019)甬仲字第
217号),要求围海控股支付本金1,343.37万元,利息、违约金共计622.01万元,要求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9
年8月13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浙0212财保148号)民事裁定,冻结围海控股、本公司名
下银行存款1,965.38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资产。
2020年7月15日,宁波仲裁委员会出具的(2019)甬仲裁字第217号《裁决书》,“裁围海控股向王重良支付本
金亏损以及截至2019年5月30日的利息收益损失1,861.00万元、自2019年5月31日起至2019年7月30日止的违
约金54.63万元,并支付以亏损本金1,343.37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00%计算,自2019年7月31日起至实际履行
之日止的违约金”。同时裁决本公司对围海控股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0年8月11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
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浙0212执5810号)执行通知书,要求公司执行支付标的金额2,238.92万及利息,负担申请
执行费0.90万元。
2020年9月7日、9月9日,宁波市鄞州人民法院从本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账号为9550880026000900420)中先后扣划了募集资金2,259.01万元、32.68万元。目前,该案已结案。
(六)东钱围海仲裁导致账户被划扣
2017年8月24日,宁波保税区东钱围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钱围海”)与本公司签订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后续,协议已合计支付交易对价人民币10,000.00万元。2019年7月,东钱围海向上海仲裁委提起仲裁,要求本
公司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6,200.00万元及利息等费用。2019年11月,上海仲裁委员出具(2019)沪仲案字第2676号
调解书,约定本公司分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5,349.12万元。2019年12月,东钱围海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
行。2020年10月13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2019)浙02执536号从本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支 | | 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9550880026000900420)中扣划募集资金3,679.25万元。目前,该案已结案。
(七)瑞安市繁荣混凝土有限公司诉讼导致账户被划扣
2016年度本公司瑞安市飞云江治理一期工程V标项目部与瑞安市繁荣混凝土有限公司签订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
其中324.58万元未能如期付清。2020年4月28日,瑞安市繁荣混凝土有限公司向宁波市高新区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
((2020)浙0291民初971号),要求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357.97万元。因该诉讼事项导致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
行宁波市江东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3901120029003050154)被申请冻结,冻结金额为357.97万元。2020年9月
20日,宁波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扣划执行该冻结款项。
(八)千年工程公司诉讼导致账户被划扣
2020年3月2日,千年工程公司就与本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本金1,374.98万
元,违约金、律师代理费75.00万元。2020年8月24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沪0112民初6120号判
决,要求本公司支付千年工程公司股权转让款1,374.98万元,以及以股权转让款1,374.98万元为基础,按照日利率万
分之五计算,自2019年5月7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违约金。因该诉讼事项导致本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
高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9550880026000900420)被申请冻结,冻结金额为1,624.60万元。2021年2月20日,
该冻结款项已被宁波中级人民法院划扣执行。
(九)顾文举诉讼导致账户被划扣
2019年8月23日,顾文举就与围海控股、本公司的借贷纠纷案提起诉讼,要求围海控股支付本金9,799.00万
元,利息及律师代理费2,770.87万元,要求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
黑01民初1438号)民事裁定,冻结围海控股、本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2,569.87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资产。因该
诉讼事项导致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江东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3901120029003050154)、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高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9550880026000900420)被申请冻结,冻结金额分别为25.00万元、33.00万
元。2021年10月20日,该冻结款项已被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划扣执行。
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在华夏银行宁波分行购买的企业客户慧盈结构性理财产品19230844到期后,因千年工程公司
诉讼事项(详见本专项报告五(四)之说明)导致部分本金7,714.01万元被冻结。该款项自冻结之日起至被划扣执行
之日止,产生利息收入共计88.19万元,该利息收入因顾文举诉讼事项被冻结。2021年10月21日,该冻结款项被黑龙
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划扣执行。目前,该案已结案。
上述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55,030.80万元。2023年1月9日、1月17日和4月23日,公司分别以自
有资金归还违规占用的募集资金5,000.00万元、6,000.00万元和4,000.00万元,合计15,000.00万元。截至本专项报
告报出日,尚未以自有资金归还违规占用的募集资金为40,030.80万元。 |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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