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源股份(002841):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4年08月26日 22:31:12 中财网
原标题:视源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上午09:15-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香港结算公司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应当在行使表决权前征求委托人或者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者名义持有人,应当根据所征求到的投票意见汇总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提案汇总填报委托人或者实际持有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同一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可以使用持有该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上述网络投票操作方式、计票规则如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存在冲突,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3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9月3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议案编码议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员工 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议案关联股东(包括其股东代理人)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9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2)。

3. 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以收到信函的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4年9月5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 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晋杰
电话号码:020-32210275
传真号码:020-8207557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广州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
邮政编码:510530
2. 会议期限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841;投票简称:视源投票。

2、填报选举票数或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 A投 X1票X1票
对候选人 B投 X2票X2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议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议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
(如表一议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 9月 11日的交易时间,即 09:15-9:25、0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9月 11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年 9月 11日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议案 编码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1.00< 2024 > 《关于公司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2.00< 2024 > 《关于公司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   
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1. 请对议案 1.00—3.00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 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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