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控发展(003039):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3039 证券简称:顺控发展 公告编号:2024-037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公司定于 2024年 9月 11日召开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9月 11日(星期三)下午 16: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9月 11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9月 11日 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 9月 6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4年 9月 6日下午 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及监事候选人;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城区观绿路 4号恒实置业广场 1号楼 20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内容及相关事项 1.上述议案已分别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提案1.00-3.00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根据相关规定需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对每位候选人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提案2.00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审议。 3.本次会议将对提案编码 1.00-5.00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出席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证券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一);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二)以专人、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送达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 9月 10日 9:30-11:30,14:30-17:00。 2.信函、传真、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 2024年 9月 10日 17:00。来信请在信函上注明“顺控发展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城区观绿路 4号恒实置业广场 1号楼 20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28300;传真号码:0757—22317889(传真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7-22317888; 传真号码:0757-22317889; 联系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五)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件一: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顺控发展附件一: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顺控发展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权受托人投票。 委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附注: 1、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4年 9月 10日 17:00之前采用送达、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公司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3039”,投票简称为“顺控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9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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