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冠新材(688560):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冠新材”或者“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对明冠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4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2.20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5.87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1,019,14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7,783,573.34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3,235,566.66元。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年 12月 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146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 12月 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年产 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和“年产 1.2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 POE胶膜扩建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1,381.2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扩建项目”。截至 2024年 8月 18日,上述项目已建成并达到可使用状态。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结余主要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合理、有效、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形成了资金结余。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本次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 186.0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本次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费差额所形成的结余款和由工程违约金所形成的结余款也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则规定,有利于提高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年 8月 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扩建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扩建项目”结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可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扩建项目”结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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