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环保(300172):与扬子江环境集团签订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

时间:2024年08月26日 23:10:52 中财网
原标题:中电环保:关于与扬子江环境集团签订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72 证券简称:中电环保 公告编号:2024-033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扬子江环境集团签订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电环保”)拟与南京扬子江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江环境集团”)就黄家溪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系统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签署《设备采购合同》,扬子江环境集团为该项目提供MBR系统及配套设备,合同金额8,724,429.83元(含设备费税率13%,人民币大写:捌佰柒拾贰万肆仟肆佰贰拾玖元捌角叁分)。

2、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供应商扬子江环境集团为公司参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扬子江环境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南京扬子江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MA23XUK61W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4日
法定代表人:林慧生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一般项目: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住 所:南京市江宁区诚信大道1800号5幢(江宁开发区)
主要股东:中电环保持有49%股权、南京江宁经开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30%股权、南京市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15%股权、江苏国科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6%股权。

2、交易对手主要财务数据
扬子江环境集团成立于2020年12月14日,主营扬子江流域水、土环境治理

2023年营业收入1,905.32万元,净利润271.96万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总资产10,809.95万元,净资产8,211.44万元(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说明
扬子江环境集团为公司参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扬子江环境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失信执行人说明
经查询,扬子江环境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最近12个月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含本次交易,不含已获批交易):

交易主体交易对方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元)发生时间 (2023年8月-2024年8月)
中电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南京扬子江环境 集团有限公司车辆使用服务95,545.182023年 10月-2024年 7月
中电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南京扬子江环境 集团有限公司转供电销售9,357.002023年 11月-2024年 7月
中电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南京扬子江环境 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咨询服务4,794,047.762023年 12月 2024年 3月
中电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南京扬子江环境 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服务644,738.262024年 1月
南京中电环 保集团有限 公司南京扬子江环境 集团有限公司栖霞项目污水处理 设施升级改造工程 施工2,550,012.292024年 3月
中电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南京扬子江环境 集团有限公司黄家溪项目 MBR系 统及配套设备8,724,429.83合同待本次审议后签署
合计-16,818,130.32-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扬子江环境集团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以市场价为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合同尚未签署,拟签署的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双方
采购人(甲方):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乙方):南京扬子江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二)供货范围:MBR系统设备及其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以及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具体以确认的图纸、技术规范书为准)。

(三)合同金额:设备价格为8,724,429.83元。

(四)合同交货限:乙方在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进入调试阶段。

(五)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和进度,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六)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自双方授权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定价公允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4年年初至公告发布日,包含本次关联交易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扬子江环境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589.77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在董事会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前,已将《关于与扬子江环境集团签订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材料,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

经审议,公司此次预计与南京扬子江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江环境集团”)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定价公允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与扬子江环境集团签订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且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黄家溪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MBR系统及配套设备采购合同》。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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