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利机械(301298):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298 证券简称:东利机械 公告编号:2024-070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68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68元,共计募集资金46,662.4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395.83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2,266.5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于2022年5月3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19.4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9,547.1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5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于2022年6月20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2022年6月20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阿诺达汽车零件制造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于2022年7月7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签订了两份《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39,547.17万元,其中超募资金净额为9,547.17万元。2022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8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3281%,该次补流已实施。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8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3281%。该次补流已实施。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8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3281%,该次补流尚未实施。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余额为3,947.17万元。 3、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经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及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是从前次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通过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经2024年3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及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上半年,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为116.45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到期余额4,000.00万元,期末理财产品情况详见本报告二(二)之说明。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系为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年产2.5万吨精密传动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原建设周期拟定为24个月,近两年,受欧洲能源危机、红海冲突事件的影响,设备供应商在排产、运输等环节周期长,导致该募投项目的建设、安装、调试进度不及预期。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进度,经公司审慎评估,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该项目延长4个月,调整后项目建设周期拟定为28个月。 本次调整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需求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取消原募投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前后项目投资总额基本不变,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等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调整后的计划实施项目建设,争取项目早日达到预期效益。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1 累计投入金额包含理财和银行存款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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